中國證券報記者日前從發改委獲悉,《關於對企業債券發行申請部分企業進行專項核查工作的通知》日前已下發。這是發改委在今年4月出臺分類審核企業債發行政策後,按相關分類進行的旨在防範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專項核查。
本次核查重點內容是:申請發債企業貫徹國家有關政策的情況、規範運作的情況、財務指標真實性和合規性情況、擔保有效性和合規性情況、以往發債資金使用情況、近兩年到期債券償還計劃和資金來源安排、償債保障措施落實情況、除債券和貸款以外其他方式債務融資情況、信用評級情況、綜合信用承諾制度落實情況等。
本次核查將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申請發債企業會同主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按照程式規範、記錄清晰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工作,並形成詳細自查報告;第二階段由省級發改部門根據轄區內企業自查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核查工作,確認自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並形成核查報告報國家發改委;第三階段由國家發改委按比例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予以處理,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方責任。
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按照4月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改進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的通知》,此次專項核查將主要針對“從嚴審核類”和“適當控制規模和節奏類”發債申請,“加快和簡化審核類”不在本次核查範圍之內。通知明確,今後新報送的發債申請,也須按照相關要求,對有關情況作出説明。
“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包括:國家重大在建續建項目、關係全局的重點結構調整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項目、節能減排和環境綜合整治生態保護項目,以及保障房項目等。此外,信用等級較高、償債措施較完善以及列入信用建設試點的發債申請,也在該類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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