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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出臺加強鮮活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

2011-12-19 15:54 來源:新華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 中國政府網19日全文刊載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鮮活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完善農産品流通稅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意見提出,以加強産銷銜接為重點,加強鮮活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創新鮮活農産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完善流通鏈條和市場佈局,進一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暢通、安全、有序的鮮活農産品流通體系,保障鮮活農産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意見明確,各地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並完善本地區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等鮮活農産品網點發展規劃。鼓勵流通企業跨地區兼併重組和投資合作。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鮮活農産品流通企業、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運輸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他農業合作經濟組織。

  意見指出,要大力推進産銷銜接,減少流通環節,積極推動農超對接、農校對接、農批對接等多種形式的産銷銜接。支援農業生産基地、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社區菜市場直供直銷,推動在人口集中的社區有序設立週末菜市場及早、晚市等鮮活農産品零售網點。

  意見明確,要加強部門協作,完善市場監測、預警和資訊發佈機制。建立健全重要農産品儲備制度,完善農産品跨區調運、調劑機制。各城市要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合理確定耐貯蔬菜的動態庫存數量,保障應急供給,防止價格大起大落。加快鮮活農産品品質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意見同時提出以下七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增加財政投入,通過投資入股、産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發揮財政資金引導示範作用,帶動和規範民間資本進入農産品流通領域。完善農産品流通稅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二是加強金融支援,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三是保障合理用地,對於政府投資建設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質的農産品批發市場,可按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但禁止改變用途和性質。四是強化監督管理,嚴厲打擊農産品投機炒作,做好外資並購大型農産品批發市場的安全審查。五是嚴格執行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六是加快農産品流通標準體系建設。七是各地各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

[責任編輯: 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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