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稱,中國商務部1月4日在官網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就佳能收購東芝醫療系統公司相關事宜對佳能處以30萬元罰款。處罰內容與依據中國《反壟斷法》的收購提前申報手續有關,收購本身得到承認。佳能公關部表示,公司內部正在討論是否提出異議。
據《日本經濟新聞》網站1月4日報道,關於此次收購,佳能在通過中國和日美歐等各國的《反壟斷法》方面的審查後,于2016年12月19日宣佈完成了對東芝醫療的收購。
中國商務部此次發佈的“處罰決定書”的簽發日期為2016年12月16日。理由是,佳能在向商務部申報收購計劃之前,就向東芝支付收購價款,並將表決權轉移至第三方公司。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2016年6月也就佳能的手法指出,“脫離了制度的宗旨”,提醒佳能注意。
佳能方面認為沒有限制第三方公司手法的明文規定。佳能會長兼首席執行官(CEO)禦手洗冨士夫在2016年12月宣佈完成收購的記者會上也表示,“沒想到是灰色地帶”。另一方面,直到最後一直與佳能爭奪東芝醫療收購的富士膠片控股也曾做出強烈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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