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一則《關於非自然人分佈式光伏項目電費結算方式變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坊間流傳,根據該《通知》內容,國家電網公司對於2015年3月份以後投産並網的非自然人分佈式項目暫停墊付0.42元/千瓦時的可再生能源補助資金,只結算標桿電價部分。
這一消息的不脛而走,引發了光伏業界的高度關注。“本來就拖欠的補貼發放,這樣一來更遙遙無期了。分佈式光伏電站的投資收益率會與預期産生更大的偏離。”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而經《證券日報》記者多方求證,這一《通知》雖屬非正式文件,但國網擬停止墊付可再生能源補助資金卻是確鑿無疑。
“作為一家企業,國網當然也有無奈。但補貼的不及時發放,以及停止墊付可能引發更長時間的拖欠,對大家開發分佈式光伏的積極性是個重大打擊。”山東航禹能源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丁文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光伏領域補貼缺口
已達800億元
根據傳聞,上述《通知》由無錫國網發佈。此外,據稱國網早在幾週前就已向各級電力公司傳達了該《通知》,要求分佈式項目中的全額上網項目暫停結算補助資金,待財政部公佈目錄以後再行結算。
近期,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公佈了第六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明確了為簡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佈式項目不再按目錄製管理,項目完成並網發電即可按電量享受補貼。對於非自然人分佈式項目還是進行目錄管理,而審核原則為2015年2月底前投産並網的項目。
而在此基礎上,國網公司提出要求,對於2015年3月份以後投産並網的非自然人分佈式項目暫停墊付0.42元/千瓦時的可再生能源補助資金,只結算標桿電價部分。2015年2月底前投産的非自然人項目不受影響。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分佈式光伏上網標桿電價由地方電網脫硫電價及0.42元/千瓦時的補貼構成。其中脫硫電價由國網支付,0.42元/千瓦時的補貼資金出自我國可再生能源補助資金。但一直以來,這0.42元/千瓦時的補助資金也是由國網公司進行墊付的。
如今,光伏被視為可再生能源應用的重要形式,全國範圍內新建設的光伏電站、分佈式光伏總量節節攀升。
“這一總量的提高,加上很多歷史欠賬,就使得可再生能源補助資金出現了‘吃緊’的狀況。”丁文磊告訴記者,“每度電中的0.019元構成了每年規模大概在1000億元左右的可再生能源補助資金,要覆蓋光伏、風電、生物質、垃圾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所有補貼。更主要的原因是,由於以往補助資金的拖欠,導致了如今‘寅吃卯糧’情況的發生,目前僅光伏領域的可再生能源補助拖欠就有大概800億元左右的缺口”。
停止墊付或為
標桿電價調整做準備
“如此巨大的缺口,作為企業,國網不願意墊,也墊不起。”上述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認為,“但發展光伏、分佈式光伏,是國策是不容動搖的。因此,還有一種可能,國網這個《通知》,是為了光伏上網標桿電價的調整而做準備的。”
9月30日,《證券日報》曾經報道,一份《國家發改委關於調整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在業界流傳,其中光伏上網電價三類地區分別從0.8元/千瓦時、0.88元/千瓦時、0.98元/千瓦時下調至0.55元/千瓦時、0.65元/千瓦時、0.75元/千瓦時。
而在此基礎上,《意見稿》指出,針對分佈式光伏,補貼資金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支付,由電網企業轉付;其中,分佈式光伏發電系統自用有餘上網的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全額上網”模式執行光伏電站價格,具體補貼發放審批程式按照光伏電站的方式執行。
此外,《意見稿》還指出,要適當降低分佈式光伏補貼標準,利用建築物屋頂及附屬場所建設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項目備案時可以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一種模式。對“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佈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全電量補貼的模式,補貼標準分別為:一類資源區0.2元/千瓦時、二類資源區0.25元/千瓦時、三類資源區0.3元/千瓦時。
“如此的下調幅度令業界有些意外。除此外,如果明年分佈式光伏標桿電價確定下調,以及補貼方式改變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付,電網企業轉付’,那麼,國網就有必要現在著手對未來的調整做出準備。”該業內人士稱。
“但無論如何,補貼拖欠確實是光伏乃至可再生能源領域的老大難問題。其中也的確折射出了很多深層次問題,比如補貼資金的不足,以及流程的不暢等等。”在丁文磊看來,“這需要各主管部門通力合作,才能加以解決”。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