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元加入,享最高30萬互助保障,一人患病,眾每人平均攤”......近年來,網路互助計劃帶著“低投入”、“高保障”的標簽進入人們視野,日漸火爆。資本追捧,情懷動人,水滴互助、e互助、17互助、夸克聯盟等一大批網路互助平臺聚集了大批用戶,有互助平臺更是在上線3月內用戶數破百萬。然而,互助平臺火爆的背後,仍有不少疑問待解。
所謂互助計劃,是指個人不繳納資金或者繳納少量資金加入互助計劃,承諾若有會員發生互助事件,則對其進行捐助,與此同時,會員本人一旦發生互助風險事件,也可獲得其他會員捐助自己的資格,獲得一定保障資金。
以某互助平臺為例,用戶填寫姓名、身份證資訊後,預繳9元保證金,即可加入一項互助計劃,如抗癌計劃。為防止帶病加入,用戶需要180天等待期後才可申請保障。而自加入計劃起,一旦其他會員不幸患癌,在經過第三方公估機構核實後,會員需分攤其保障費用。分攤規則為,會員人數越多則平攤金額越少,每人平均單次分攤不超3元。而一旦賬戶金額低於1元,或者有一次沒有對他人進行互助,則被視為退出計劃。
發展迅猛 多平臺用戶量過百萬
早在2011年即有抗癌公社在國內進行“眾保”實踐,但近兩年隨著“共用經濟”概念的傳播,網路互助平臺才如雨後春筍般涌現,進入快速擴張、激烈競爭的軌道。上線時間不長,一些平臺卻已經快速積累了大量用戶,目前已有多家網路互助平臺宣稱其用戶過百萬。
2014年上線的e互助官網顯示,截至2016年9月14日,其累積註冊用戶已過百萬;今年5月上線的水滴互助用戶量已破120萬,上線百天即實現用戶量過百萬;獲客更快的眾托幫,今年7月上線,如今用戶量已超157萬,稱用戶破百萬僅用了55天;輕鬆籌旗下輕鬆互助用戶量則遠超其他,其官網數據顯示會員人數已破280萬,兩項互助計劃總金額超3000萬。
對於初入互助保障領域的平臺而言,用戶量是它們要攻略的第一座城池。用戶越多,則互助時每個用戶均攤的保障金越少,才可能保證最高保障額度實現,進而留住用戶。而只有大批用戶留下來持續進行互助,網路互助平臺的運營才不會出現巨大波動,尚未有清晰盈利模式的互助平臺才能探索更多盈利的可能。
誰來兜底?高額保障或難實現
公益情懷之外,不少參與互助計劃的人是被“保障”二字吸引而來。央廣網記者發現,對於一些欲加和已加互助計劃的人而言,最大的擔憂就是“保障能真的實現嗎?”和“錢存進去安全麼?”
“這種互助計劃關鍵的風險在於現在沒有法律保障”,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向央廣網記者表示,互助計劃只能算是類保險,但不是保險,目前沒有相應的法規支援來確保保障實現。
對於互助計劃,保監會于去年12月和今年5月多次警示其風險,“這些網際網路公司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或保險仲介經營資質,互助計劃也非保險産品。相關互助計劃沒有基於保險精算進行風險定價和費率厘定,沒有科學提取責任準備金,同時也沒有政府部門的嚴格監管,在財務穩定性和賠償給付能力方面沒有充分保證。”
“沒有專業測算風險和費率厘定,如此小額的費用如何支撐大額保障?沒有提取責任準備金,保障覆蓋不了的時候誰來兜底?”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保險市場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蘇表示,這種互助計劃不確定性很大。
而記者在水滴互助的中青年抗癌計劃等條款中發現,在“會員還需關注的其他重要事項”一欄,第一條就明確指出“水滴互助平臺不對每次互助的互助金總額做出承諾”,這也意味著,平臺不能保證“最高30萬”的保障每次都能實現。
擊鼓傳花?平臺可持續性存疑
程式簡單,投入金額低,加之一些網路互助平臺退出“限時0元加入”“返現”等活動進行大規模“燒錢”推廣,一些網路互助平臺用戶規模大幅增長,但有業內人士指出,“這不是一個可以燒錢燒出來的行業”,逆向選擇、用戶粘性不佳等使網路互助平臺運作的可持續性存疑。
“逆向選擇的問題很難解決”,王緒瑾表示,投入成本低,一旦大量存在較大患病風險的人加入互助計劃,加入的人越多則可能發生的互助就越多,沒有患病的會員要平攤的費用將越來越多,平臺的償付能力也堪憂。
此外,計劃退出機制簡單,對道德依賴強,對會員約束能力較弱,大量會員退出的情況將置平臺于風險之中。在分攤了幾次費用之後,有人不願再續費,則視為退出;大量“燒錢”來的會員,只需幫助他人一兩次即可能出現預繳金額不足的情況,低於1元即可能退出;生病的人在獲得他人幫助之後,也有可能不再願意交錢幫助他人,退出計劃。一旦這類退出情況大規模發生,那麼最終老老實實幫助他人的會員反而可能成為“接盤俠”,投入大量互助金卻難以得到保障。而平臺也可能這類情況難以持續運轉,不確定性增加。
誰來監管?游離于保險與公益之間
不可否認,網路互助計劃抓住了社會“痛點”,有其存在意義,但行業發展初期,泥沙俱下,風險隱藏在創業風口背後,稍不留神就可能爆發。專家呼籲,國家需儘快對網路互助保障行業進行制度安排,避免風險集聚造成損失。
網路互助平臺究竟該誰管?“如果要發展保險産品,則必須向保監會備案,如果要發展公益,則需要向民政部門備案,”郝演蘇指出。而問題在於,不少網路互助平臺表示,它們既不是保險也不是公益,而是第三種保障形式。
此前,有網路互助計劃以“互助保險”“相互保險”等名義進行宣傳,保監會明確表態,與網路互助計劃劃清了界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規定,我們重申,任何主體未經保監會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在開展相關業務活動和宣傳的過程中,不得使用保險術語,承諾責任保障,或與保險産品進行對比掛鉤;不得宣稱互助計劃及資金管理受到政府監管、具備保險經營資質;不得非法建立資金池。”
“只有當其涉及保險業務的時候,才在保監會的監管範圍”,王緒瑾説,如果不是發展純公益,也不是發展保險業務,作為一種單純的市場行為的話則應該由工商部門監管。郝演蘇則強調,這種向社會不確定且公眾收取資金的行為,一旦發生道德風險,則可能演變為非法集資。國家對互助計劃的監管刻不容緩,政府需要馬上找到相應的監管部門,帶其脫離監管空白地帶。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