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二審了《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過研究,建議在草案中增加規定: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應當統計、提供真實準確的電影銷售收入,不得採取製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觀眾,擾亂電影市場秩序。同時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未如實統計、提供銷售收入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記者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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