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音樂人小柯及音樂作品維權代理機構華樂成盟有限公司,起訴董明珠、格裏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明珠自媒體”開發承辦公司喜馬明珠新媒體有限公司侵犯《因為愛情》著作權。
據悉,6月22日董明珠在其微信公眾號“董明珠自媒體”中推送了一則格力電飯煲的廣告,該廣告附加音頻改編自小柯創作的歌曲《因為愛情》,用以行銷電飯煲。23日晚,小柯于個人微博表示,董明珠自媒體的這則廣告事先並沒有和其進行任何溝通和告知,也從未聯繫其購買版權,口口聲聲説“愛上中國製造”,但卻不尊重中國製造的音樂版權,並且將廣為流傳的音樂作品肆意篡改為廣告性質的歌詞顛覆了原版作品的創作主旨和善良情感表達,給其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傷害。本案小柯以及華樂成盟的代理律師,北京市百瑞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劉志軍律師向本網記者表示,雖然“董明珠自媒體”在小柯通過網路表達出侵權指控後,已經刪除了相關圖文,並且該公眾號的開發運營者通過此公眾號已經向小柯致歉,但是卻表示此次侵權事件只是其一方行為,董明珠以及格力公司因為對他們改編《因為愛情》的行為並不知情,所以與此次事件無關。劉律師認為,這種做法故意規避責任和混淆視聽,對小柯造成了二次傷害。所以,小柯及其維權代理機構華樂成盟將董明珠等三方涉事主體訴諸至法院,要求他們賠償小柯五十萬元民事損失、華樂成盟公司精神損害撫慰金五萬元、兩位原告方因制止此次侵權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等5項民事責任。
目前,本案已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買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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