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書畫代筆氾濫:背後有著怎樣的利益鏈
代筆之風 自古有之
代筆,就是書畫家請人代替自己寫字作畫,然後落自己的款印,當做自己的作品。其實,畫壇的代筆現象歷代有之。據資料記載,北宋宋徽宗趙潔雖能書善畫,但流傳後世的作品中不乏有大量當時宮廷畫師捉刀代筆之作,親力而為者屈指可數;明代著名書畫大師董其昌的代筆人有趙左、沈士充、葉有年和吳振等;清代趙之謙請王庭訓代筆;近現代名家代筆現象更為普遍,比如張大千的細筆山水畫,畫中很多工筆亭臺樓閣都是他的學生何海霞代筆完成,以及他的花鳥畫,很多荷花也都是由他人代筆。在書畫家代筆的作品中,往往也有本人添過畫筆或墨跡,還有自題名款的。
當代書畫藝術家是否有代筆現象?據業內人士透露,藝術家找人代筆已屢見不鮮,而且一些備受推崇的權威書畫展,有些甚至是全國性書畫展,“槍手”也呈愈演愈烈之勢。
名利驅動 各有所需
書畫界為何代筆現象氾濫,在業內人士看來,這與當下社會環境之中書畫藝術的大發展而導致的種種問題有很大的關係。當代書畫市場繁榮,資本追逐藝術,本來是推動藝術發展繁榮的好事,但也導致一些藝術家的功利性越來越濃,名利驅動了“槍手”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在當代藝術市場中,除了藝術家創作能力、藝術作品品質這些主要因素之外,“身份”也是重要的砝碼。由於“官本位思想”作怪,不少人在收藏書畫時 往往看的是畫家的頭銜,以為頭銜大畫作就值錢。這種“只重頭銜不重手頭”的賣方市場導致了作為賣方的書畫家們拼命賺取各種各樣的頭銜。只有入展、獲獎,拿到“通行證”,成為權威組織的會員或是專業單位的人員,在與畫廊與收藏家的市場較量中,才會有更多的話語權。這就形成了代筆現象之一,有獲獎的需求,但是自身的功力又不夠的情況下,就找人代筆,用這種拙劣的方式達到自己的目的。
藝術水準低劣的書畫家會找高人為自己代筆,但已經成名的、技藝高超的書畫家也會找“槍手”代筆。這類藝術家通常是為了通過自己的名氣、作品的價格賺取最大利益。具體操作是先低價請一些所謂的“槍手”,讓他們按自己的繪畫風格製作一批藝術品,然後親自“收拾”一下,蓋章、簽名後,這些東西就可以快 速地投放到市場換鈔票了。目前藝術“槍手”已經形成了一個群體,他們或是學過美術但沒有考上大學的、或是美院的在讀學生、抑或是已經畢業多年,一直尚未找 到自己藝術方向的。通常情況下,藝術家與“槍手”之間會達成保密協議,不得透露藝術家身份,但這種現象在當代藝術圈早已成為不公開的秘密。
規避風險 入手謹慎
代筆現象産生的原因既有作者創作能力高低的問題,也有畫家在創作時間上應接不暇的問題或是誤認與自己相近似的筆跡為自己所作。書畫的“代筆”情 況大致有幾種:由代筆人完成書畫作品的大部分或某個特定部分,剩下部分交給書畫家,等於共同完成,為“局部代筆”;書畫家在“代筆”人完成的作品上落款、 蓋印,或從內容到落款都由“代筆”人完成,書畫家僅蓋印,為“全部代筆”;此外,受利益驅動等原因在明知某成品不是自己的筆跡時,或誤將模倣品認做自己的 “真筆”,為“意外代筆”。
相較而言,“局部代筆”的整件作品事實上是有真有偽。業內人士分析,若某名家作品出現“局部代筆”時,其動機多半與“無暇應接”無關,而更大的可能是企求讓作品“錦上添花”,一般是署名者會找比自己畫此特定內容水準“高”者來代勞其作品中的部分內容。
“全部代筆”的書畫同完全作假的書畫還是有所區別的。代筆書畫雖然不是本人的親筆,但是代筆者的藝術水準肯定是被藝術家本人認可的,另外這種代 筆行為也是藝術家認可的。因此,從理論上而言,代筆書畫不能算是偽品,但從實際來看,亦不是真品,價格肯定要打折扣。而“意外代筆”作品則為偽作。
對於代筆作品收藏價值的高低,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西沐認為,“代筆作品是有收藏價值的,這取決於藝術家本人作品的收藏價值。從歷史來看,代筆作品一般都被認為是藝術家的真跡,而代筆作品的價值應該與原作相當或者略遜於原作”。“局部代筆”的情況下就有可能出現代筆作品的價值還高於藝術家本人作品的價值。
在著名收藏家郭慶祥看來,純商業畫作充滿著“商業欺騙”。“不同於真正具有情感、思想的藝術作品,純商業畫以盈利為目的,通過量産的方式生産作品。這些數量化生産、批量化生産的商業畫,又混入了許許多多‘代筆’作品,很具有隱藏性,背離了藝術家的創作態度,完全是一種商業行為。”長期炒作所謂的 名人概念而不顧藝術品質,誤導了藝術品的收藏和投資。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