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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塵埃落定 5.1億天價索賠浮出水面

2016年07月05日 13:5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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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決書 圖片來源:唐德影視提供

  中新網北京7月5日電(記者 張曦)7月4日晚10:50分,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宣佈“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歸屬案復議結果,維持該院此前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燦星)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製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註冊商標。

  “我對這階段性的結果很滿意。”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德)宣傳總監毛哲接受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採訪時如是説。

  在毛哲看來,此次的勝訴只是第一步。

  唐德已于6月23日正式向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提交了起訴狀,狀告燦星文化等公司實施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索賠5.1億元。

  5.1億的賠償是否為天價?毛哲解釋稱:“這個是我們根據歷次中國好聲音的收益、我們的投入等綜合判斷的,其中1000萬是指各項訴訟費用。”

  針對外界質疑唐德本意是賣版權,毛哲否認説:“肯定不是,我們希望建立自己的綜藝業務,帶自己的隊伍,不會簡單的賣版權。”他透露,今年下半年唐德將開始重金打造《中國好聲音》,目前合作機構還在等最終確定。

  從主持人李咏的話筒上看,目前節目更名為《2016好聲音》 圖片來源:燦星

  自2012年來,音樂類選秀節目《中國好聲音》就憑藉導師轉身選學員這種模式備受關注。

  事實上,《中國好聲音》是引進的荷蘭節目“The Voice of……”。該節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開發的以歌唱比賽為內容的真人選秀節目。在Talpa公司的授權下,第1至4季“中國好聲音”由燦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間製作和播出。

  然而,由於雙方談判未達成一致,燦星公司不再購買該節目模式的版權。後經Talpa公司授權,唐德公司在2016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間,取得在中國大陸使用、分銷、市場推廣以及其他形式開發“中國好聲音”節目的唯一授權。

  節目的轉椅改為了滑輪 圖片來源:燦星

  鋻於燦星公司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宣傳、推廣和製作第5季“中國好聲音”(後更名為“2016好聲音”)節目,並在世紀麗亮公司協助下主辦全國校園海選。6月初唐德向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申請了訴前保全,請求法院責令燦星文化等機構停止侵權行為。

  6月20日,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定,禁止燦星方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全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註冊商標。

  但燦星方面則辯稱,“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是浙江衛視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報批節目時確定並最終獲准製作播出的綜藝節目的節目名稱。並強調“2016好聲音”與Talpa公司節目模式完全不同,為原創的全新節目。

  至於法院的裁定會不會影響燦星版本“好聲音”7月15日在浙江衛視播出,記者採訪了燦星的宣傳總監陸偉。

  “播出問題不在此次法院裁定的範疇內,從始至終都是唐德與燦星的糾紛,與浙江衛視無關,也沒有説浙江衛視不能播一檔名為《中國好聲音》的節目。”陸偉表示,燦星會尊重法院裁決,“其實上次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定後,我們就改名為了《2016好聲音》”。

  周傑倫依舊擔任導師 圖片來源:燦星

  記者發現,除了改用《2016好聲音》進行宣傳外,之前的導師“轉椅”替換為“滑道戰車”,代表勝利的“剪刀手”標識也已不見。

  另外,對於唐德索賠5.1億,陸偉表示不清楚對方如何計算,“我們會去研究司法問題”。

  記者獲悉,目前“5.1億索賠案”已被法院受理,進入司法流程。(完)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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