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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改革7月全面推開 將釋放多重改革紅利

2016年06月30日 13:50:00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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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資源稅改革7月全面推開 將釋放多重改革紅利

  央廣網北京6月30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繼營改增之後,我國稅收領域將又一次迎來“重量級”改革:從7月1號也就是明天起,將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改革有兩大核心任務:從價計徵和擴大徵收範圍。在此前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稀土、鎢、鉬等6個品目成功實施資源稅改革的基礎上,對適宜從價計徵的品目全部改為從價計徵,清理收費基金,同時試點開徵水資源稅,進一步完善綠色稅收制度。

  我國從1984年開始徵收資源稅。資源稅的徵收對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遏制亂挖濫採、增加稅收收入都功不可沒。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普遍徵收、從量計徵的資源稅制度的局限性已經逐步顯現。

  這次改革將涉及鐵礦、金礦等21個稅目由“從量”改為“從價”,計稅依據也隨之發生變化。那麼,“從量”改為“從價”計徵意味著什麼,有什麼好處呢?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從價計徵稅額和資源價格直接掛鉤,能更好的反應市場供求關係和資源的稀缺程度,更有利於發揮資源稅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功能。

  擴大資源稅的徵稅範圍,特別是啟動水資源費改稅試點,是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的一大亮點。這不僅意味著徵稅範圍擴大到生態資源領域,也顯示出清費立稅的改革思路和特徵。對此,施正文指出,通過稅收來調節人們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增強環境保護的意識非常重要。

  資源稅改革是今年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的又一項重大稅制改革,與落實國家“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新發展理念緊密相關,對建設生態文明、節約資源有重要意義,隨著改革的全面推開,將在促進資源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等方面帶來很多好處。

  關於這一話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常紀文:我認為這個改革可以釋放五項紅利,第一項紅利就是簡政放權並減稅,激發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企業的活力。最近幾年中央簡政放權的工作有很多,但是有些企業提出獲得感還是有所不足,所以下一步就是要減稅,從而減輕企業的負擔,激發一些有環境保護動力和行為的企業發展競爭力。這次改革將一些礦産資源補償稅的稅率降為零,停止徵收一些基金,所以企業是可以獲得利益的。

  第二個改革紅利就是擴大使用範圍,徵收水資源稅,然後全面發揮稅收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調節作用。以前的徵收範圍比較狹窄,這次是全面徵收。

  第三個紅利就是發揮稅收在環境保護活動中的調節機制,然後實施分類管理。

  第四個紅利就是統一稅費制度,為資源稅改革立法奠定良好的基礎。今年環境保護稅法正在進入立法程式,資源稅改革的立法也要進入立法程式,還包括生態補償稅等。

  第五個就是更加科學和公平,強調區域和行業稅收徵管的可操作性,這一次改革在此前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稀土、鎢、鉬等6個品目成功實施資源稅改革的基礎上,對適宜從價計徵的品目全部改為從價計徵,但是一些很小、很散的礦産資源,包括建築材料要搞計價計徵確實有難度,因為監管太散了,所以還是搞定額計徵,這就突出了監管的可操作性。下一步我建議應該做好以下幾個工作,讓這些紅利切切實實落到實處,落到基層。首先就是要理順資源稅、生態稅和環境保護稅費之間的關係。

  在實施的過程中,我有兩個建議:第一,在操作過程中,要強調地方的靈活性,同時也要加強監管。第二,地方各部門包括中央各部門要加強配合。另外,費改稅以後,原來的徵收部門就變成了稅務部門,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原來的那些部門就不發揮作用了,例如它們可以提供依據和進行一些監管工作。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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