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發佈,《通知》稱將在北京、上海、廣州等31個城市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並明確要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産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今年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借鑒國際經驗,開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購買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商業健康保險。對個人購買這類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用政府與市場的合力更好托舉民生。上述會議指出,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銜接互補,可以減輕群眾醫療負擔、提高醫療保障水準,有利於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和擴內需、調結構。(記者/郭家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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