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普拉達”和“歐米茄”這樣的名包名錶,在她這裡,只要花市場價的幾十分之一,也就是幾百塊錢就能買到。
昨天上午,36歲的何女士因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原來她在微信朋友圈銷售的奢侈品全都是山寨貨。
據了解,何某也是杭州乃至浙江省內利用微信平臺售假而獲刑的第一人。
老公做生意失敗
她選擇了售假謀生
站在法庭上的何女士面容姣好,一頭長髮,她説自己不久前剛流産。
何女士老家在臺州,大學畢業後曾留校任職。丈夫經商,一開始生意做得很好,家境殷實。安穩體面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她曾經是很多人羨慕的對象。
後來,何某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辭去工作,安心在家當全職太太。可是,由於丈夫投資失敗,完全改變了兩個人的生活軌跡。
為何走上售假的路?何某説,丈夫瞞著她把家裏所有的錢都用於投資,因為投資失敗不但公司破産,家裏也變得一無所有,還欠了好幾十萬元的債。
事後,丈夫拋棄了她和孩子,獨自回了臺州老家。何某説,自己性格倔強,不願再回老家找負心的丈夫,於是留在杭州找了份普通的工作,開始上起了班。
孩子要撫養又要交房租,何某感到了生活壓力。到2013年5月底的時候,何某發現在廣州的朋友小吳做起了“微商”,在微信上發佈“香奈兒”、“GUCCI”、“迪奧”、“普拉達”等奢侈品A貨的銷售資訊,對方還托她轉發消息到朋友圈。
何某轉發這些“奢侈品”的銷售資訊後,果然有生意到府,很多朋友都來向她打聽價格,想要購買。
想到身邊一些朋友都很喜歡這些“奢侈品”,而且身邊也有不少人在微信朋友圈做代購,賺錢不少,何某於是決定做一名專職的微商。
丈夫原先在杭州下沙幫她租了一間套房,原本是給何某辦公司用的。公司因為種種原因沒辦成功,這裡就正好成了何某存放“奢侈品”的倉庫。
一年不到假名牌賣了10萬餘元
買家大多知假買假
到了2013年6月底,何某覺得從小吳那裏拿貨比較貴,於是便親自去了廣州,在白雲區找到了五六家供貨商。
同時,為了招攬生意,何某開通兩個專門的微信號發佈銷售資訊,朋友圈裏大多是她的同學、朋友,還有不少同學、朋友的妻子因為看到何某發佈的銷售資訊,而主動加其好友。
為了滿足不同顧客的需求,何某又特地從供貨商處要來多種品牌商品的照片發佈至朋友圈,每張照片上都能清晰地看到“PRADA”、“LV”、“IWC”、“Cartier”等奢侈品的品牌字樣。
其實何某和她的朋友們大都知道,這些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奢侈品”都是A貨,也就是假貨。短短幾個月,何某發佈的銷售動態已達百餘條,微信聊天窗口總是資訊不斷。截至2013年12月,銷售金額累計超過10萬元。
交易的方式,大都是何某按客戶需求,從售假商家處採購並銷售給在微信上下單的買家,以銀行轉賬或支付寶轉賬等方式結算,並以快遞郵寄發貨。
因為上家被查,何某微信朋友圈售假也被暴露。2013年12月,杭州警方搜查了何某的“奢侈品”存放倉庫,現場查獲了“路易威登”、“色麗耐”、“普拉達”、“香奈兒”的錢夾、背包和飾品,“歐米茄”、“沛納海”、“江詩丹頓”、“萬國”的手錶等24件商品,何某也被警方傳喚。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予以銷售,銷售金額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鋻於何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係坦白,又係初犯,有悔罪表現,經審前社會調查符合社區矯正條件,且屬懷孕的婦女,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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