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地海關否認“叫停”還不到24小時,一度引發關注的廣州美悅優選保稅展示店就在1月26日深夜發出聲明,表示“(店內)保稅區只保留樣品在門店給客戶體驗”。在市場看來,這是“現場購買提貨保稅品”所謂跨境電商業務創新被劃了休止符。此時這家跨境電商實體店試營業才4天。
“讓改革紅利惠及全民”——1月下旬開始,不少廣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廣州首家保稅店試業”這條消息刷屏了。美悅優選宣稱,他們依託廣州跨境電商服務改革試點城市身份而開在市中心的“保稅店”,不僅可以享受境外購物低價優惠、貨物直接從廣州保稅區發出,還可以實現保稅商品現場買單提貨、訂單數量沒有限制等購物便利。
一些跨境電商人士將其形容為“保稅前置”,認為這是跨境電商平臺在海關的監管之下,把通常偏置郊外保稅倉“前置”到城市中心,通過對消費者的“網購流程”進行壓縮、實現“線下直觀交易”,“是一種利用政策、合理避稅的消費模式”。
然而,社會上關於這一做法的合規性質疑也隨之而來。該店的註冊地海關於25日晚間緊急發佈通報表示,這一業態創新實際上只是一家“體驗店”,而非直觀意義上的“保稅店”或“免稅店”,同時海關對保稅展示交易和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也分別適用不同的稅收徵管模式,並不像外界推測的那樣全部按行郵稅徵收。海關表示,對相關業務正在核查之中,“合規的大力支援,違規的應該糾正”。
26日晚間,商家對外通報表示,從27日開始,保稅商品只保留樣品在門店給客戶體驗,店員會引導輔助顧客網上下單,商品全部從廣州保稅區倉庫發出。
此次“跨境電商業務創新”最終觸礁,在監管部門和零售業界人士看來,觸及監管制度“紅線”是核心原因。
據介紹,按照現行規定,國內進口跨境電子商務總體分為兩種:一種是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商平臺直接從境外購物的B2C模式,商品進境時消費者按照個人物品報關並繳納行郵稅;另一種是俗稱的B2B2C模式,即電商企業整批進口貨物存放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經網上銷售後,電商企業將消費者購買、支付和物流等“三單資訊”發送海關後,對於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的,海關按照個人物品徵收行郵稅後放行。
另外,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關政策,保稅區內貨物要出區銷售,企業應繳納貨物關稅和增值稅等進口環節稅並辦結海關手續;“經海關同意,企業在提供稅款擔保後將保稅貨物運到區外進行展示,展示期間發生交易的,企業仍然需要繳納貨物關稅和增值稅等進口環節稅,這種情況不適用徵收行郵稅。”廣州海關副關長賴樹佳説。
“在跨境電商監管業務改革深入推進的當下,廣州保稅店風波具有樣本性意義。從表面上看,這是一個‘保稅區外能不能開保稅店’的監管爭議,但深層次看,它凸顯出當下監管部門在如何界定跨境電商業務‘個人合理自用範圍’這個根本性問題上正遭遇越來越突出的挑戰。”廣東省跨境電子商務協會執行會長劉智勇説。(記者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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