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9月3日電(記者 商意盈)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檢察院2日通報了一起非法生産“毒膠囊”案件,潘某等11人以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該院批准逮捕。時隔兩年,新昌“毒膠囊”死灰複燃再次證明,食藥品行業監管部門的專項打擊和整頓不能一陣風,要常抓不懈,嚴防死守。
2012年,媒體曝光河北一些企業,用生石灰處理皮革廢料,熬製成工業明膠,賣給浙江新昌一些企業製成藥用膠囊,最終流入藥品企業。該案件中新昌7名生産銷售“毒膠囊”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獲刑,其中主犯獲刑11年。然而,兩年後,在巨大利潤面前,又有人願意鋌而走險,無視法律和道德底線。
“毒膠囊”死灰複燃再次敲響了警鐘。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企業經營行為必須建立在守法和誠信的基礎上。如果連法律的底線都不遵守,眼裏只有利潤,肆意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即使一時嘗到甜頭,最終必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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