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後在2014中國500強企業高峰論壇上發表“國企改革與全員持股”主題演講。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後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企業家朋友們:
大家好!非常感謝中企聯邀請我參加500強企業高峰論壇,有機會能聆聽各位專家學者對當前形勢下大企業改革發展的真知灼見,同時亦感謝給了我一個發言的機會。
我知道在座的大部分都是央企國企的企業家,因此我想主要談談我對國企改革及混合所有制經濟與全員持股的一些想法。應該説,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國有企業已走出了困境,取得了很好很大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柱力量,成為提高生産力水準、打造製造業強國、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主力軍,亦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中堅力量。但確實也存在許多弊端,雖然不斷在改革,但仍然改得不徹底。現將有關想法、看法彙報如下:
一、國有企業的領導人是個二不像的人物
我們央企的領導人大部分是副部級,有的甚至是正部級,省企的領導人是副廳級或正廳級,再下面的還有縣處級,都有一個官銜,應該是政府官員。但他又不像一個官員,他並沒有政府官員所擁有的任何權力,亦沒有什麼待遇,頂多有一點看文件的權力,因此並不太像官。而國企的領導人頭頂上又都有一個董事長或總經理的頭銜,應該是企業家,但他這個企業家亦是國資委或組織部任命的,而且沒有什麼自主經營權,大事要請示,還得看上面的臉色,而且還要聽上面的。做好了,功勞是上面的;出了問題,責任是他們的,因為這頂烏紗帽是上面給的,稍不滿意隨時可以摘掉,因此説他是企業家麼又不像企業家。而且又是一個兩頭受氣的群體,政府官員認為他們能力不比自己高,而收入卻比自己高許多,心裏不平衡;而老百姓則認為國有企業是利用壟斷地位賺的錢,並不是經營者有多大的本事,而且國有企業是全民所有的,是全國老百姓的,對國企的高收入認為拿的是老百姓的錢,亦不滿意。另外國有企業是國家的,而企業的員工又是主人,因此亦比較難管。所以我説國企的領導人是既是官又不是官,既是企業家又不是企業家的二不像的人物。
有的國企領導人想通過與外資合作或者上市來擺脫這種狀況,實際上亦擺脫不了,因為你這個人還是屬國資委或組織部管的,他們是股東,仍舊可以隨時任命你,亦可以隨時免掉你,反而多了一層麻煩。因此我認為,國企首先要解決政企不分的問題。黨中央現在已明確提出來要搞混合所有制,並且允許全員持股,是不是應該趁這個機會,除了國家必須控制的企業另外制定政策調動國企領導人與員工的積極性之外,其他競爭性行業的企業全部轉為混合所有制,而且要讓民營資本佔大股份,要有話語權,否則亦轉換不了機制。同時作為國有企業的領導人,亦要想明白,要當官就不能賺錢,要賺錢就不能當官,二者是不可兼得的,亦要想明白選擇好要麼當官去,要麼當企業家就丟掉官帽,當一個真正的企業家。
二、關於混合所有制經濟
中央提出來讓民營資本進入國企搞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主要目的是激活國企的活力,轉換國企的機制,讓國有企業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不可否認的是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發展迅速、機制靈活、充滿活力,已經佔了國民經濟的大半江山,同時在上交國家稅收、解決就業上亦做了很大貢獻。但我認為現在國資委與國企的領導人尚沒有想清楚這個問題,現在政府亦好、國企亦好都沒有認真的去執行中央的精神,現在搞試點的亦僅僅拿出少量的股份讓民營資本進入,而且還要溢價進入。實際上民營資本亦沒有那麼傻,以高昂的價格與代價獲取國企少量的股本,進入後既沒有話語權、決策權,亦改變不了國有企業的機制。特別是央企這麼大的盤子,民企、民間資本實際上亦沒有能力進去,最後可能又讓國外的基金佔了國企的股權,讓我們的國企又被外人所控制。
實際上我們浙江的國企早就已是混合所有制經濟,我們的省級大企業帽子上是國企,但下面的子公司已全部是混合所有制經濟,所以這些年發展得很好。我們的央企是否亦可以學學這種模式?另外國資委是否亦該制定一個明確的政策,是否可以按凈資産的價值讓民營資本入股,比例可以不受限制?沒有明確的政策,下面是不敢動的,因為國有資産流失的這頂帽子亦夠大的,誰都不敢戴。我認為國資委亦應該認真地領會中央的精神,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的精神,為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的發展做點貢獻了。
三、關於全員持股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明確提出來混合所有制可以全員持股。
我們公司是99年開始全員持股的,實行以來效果很好,員工的收入大幅提高,企業的發展成果讓員工共用,極大地調動了員工的積極性與責任心,成為了企業的真正主人,亦提高了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我們具體的做法主要有這麼幾條:一是在職時可以擁有股權,離職或退休時要按原價退回股權,這主要是保證了實際經營者與生産者均能擁有股權,以免不在職的擁有股權,而在職的沒有股權。二是按貢獻、按級別制定了各類人員可以持股的標準。三是每年通過考評,表現好的可以晉陞股權,表現不好的可以降股權,既解決了激勵機制,又避免了平均主義大鍋飯的問題,解決了競爭機制,使企業永遠保持了活力。
我們的實踐證明效果很好,既儘快地提高了員工的收入,又提高了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亦提高了員工對創造財富的積極性與責任心。當前政府要制定一些政策與修改一些法律來保證全員持股的合法性。
四、要重新認識姓公與姓私的問題
改革開放初期,我們有姓資與姓社的爭議,後來小平同志以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理論解決了姓資姓社的問題。而現在進一步深化改革,要搞混合所有制經濟,實施全員持股,我認為要對姓公與姓私的問題進行重新認識。
過去我們説國有資産是全國老百姓的,但我看沒有一個老百姓認為那部分資産他是有份的。改革開放前,我們全國老百姓全部是無産者,而且吃的是平均主義大鍋飯,過的是苦日子,吃不飽穿不暖,什麼東西都要發票子,限量供應。我在農村呆了十五年,那時候60年代農民有5.67億,卻養不活1.27億城鎮居民。而現在有2.69億農村青壯年在城鎮打工,真正務農的人少了,而農産品卻極大豐富了,要什麼有什麼了。在黨的鼓勵發展民營經濟的政策指引下,民營經濟亦發展很快。為什麼?因為國家允許私人擁有財産,而且三中全會還提出私有財産不容侵犯,調動了老百姓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儘管老百姓擁有了財富,但我認為除了自己能消費的之外,其他的財富實際上都是社會的。只要不拿到國外去,實際上都是中國的國有資産,因為這個財富還在繼續投資,繼續發展經濟創造財富。哪怕不再投資,放在銀行裏亦在幫助人家投資發展經濟。因此我認為,實際上名義上這個資産屬於個人的就會調動他創造財富的積極性與責任心,而最後實際上還是國家的還是姓公的。而我們現在的國有資産實際上亦在委託部分公民在管理,但在名義上不是他個人的,因此積極性與責任心就會差一點。因為畢竟現在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覺悟尚沒有那麼高。所以我認為,當前我們要解決的是實現共同富裕問題,因此通過全員持股,讓企業的員工都成了股東,這樣能讓老百姓儘快提高收入,而且又是通過勤勞致富,同時又激發了發展經濟的動力與活力。
因為時間關係,我僅對這幾個問題提出一些看法。若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