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 劉長忠)中國國家工商總局23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管理機構進一步加強電視購物廣告監管。
據悉,中國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開展電視購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決定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中國全國集中開展電視購物專項整治。
為此,國家工商總局23日要求各地工商機構加強電視購物廣告監測檢查,推進落實廣告審查責任,加大虛假違法電視購物廣告查處和執法辦案協調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機構進一步加大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際網路等媒介廣告的監測檢查範圍和頻次,及時責令停止發佈和曝光誇大産品功效、內容虛假等嚴重違法電視購物廣告;加強《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佈審查規定》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指導大眾傳播媒介以及網際網路站依法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嚴把廣告發佈關,對不履行廣告審查責任,屢次發佈嚴重虛假違法電視購物廣告的,暫停其廣告業務,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通知明確依照《廣告法》有關規定,一併處罰發佈違法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不遺漏違法主體,對構成虛假廣告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嚴懲發佈虛假違法電視購物廣告的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強調,各地工商機關需繼續做好“祖靈芝清斑霜”、“伊屏清斑”、“聖高禦容本草霜”、“古方生發液”、“老樊家凈斑”、“葉赫那拉烏發散”等嚴重違法電視購物廣告涉案廣告發佈者、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的查辦與移送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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