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11月20日發佈公告稱,當天收到上海證監局《關於對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決定》稱,經查,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上海家化與吳江市黎裏滬江日用化學品廠(簡稱“滬江日化”)發生採購銷售、資金拆借等關聯交易。但上海家化在相應年度報告中對關聯方滬江日化及與其發生的關聯交易進行披露,未對與滬江日化發生的採購銷售關聯交易進行審議並在臨時公告中披露,未對與滬江日化發生的累計3000萬元資金拆借關聯交易進行臨時公告披露。
上海家化當天還發佈公告稱,該公司當天還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通知書》稱,因該公司涉嫌未按照規定披露資訊,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稽查。 (吳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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