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罐涼茶!”“王老吉還是加多寶?”“隨便。”炎炎夏日,廣州市倉邊路報攤的冰凍飲料很熱銷,路人匆匆擱下零錢,拿起飲料就走了。8月6日,在報攤不遠處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5樓,一場關於“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訴中禁令”聽證會正在唇槍舌劍。108個座位的法庭座無虛席,從全國各地趕來的媒體無法全部容納,甚至被法院安排收看網路直播。
王老吉起訴廣東加多寶公司發佈的“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廣告以及“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加多寶涼茶,全國銷量遙遙領先”,“加多寶涼茶連續六年蟬聯中國飲料第一罐”等廣告語屬於虛假不實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還提出了禁令申請,請求法院立即禁止被告使用上述虛假廣告語。
法院歸納了三大爭議焦點:第一,加多寶涉案廣告語是否構成虛假廣告?第二,如果不採取“訴中禁令”,是否會給王老吉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第三,如果採取“訴中禁令”,對加多寶造成的損害是否明顯超過不採取“訴中禁令”給王老吉帶來的損害?
聽證會開了近4小時
聽證會上,王老吉所屬的廣藥集團和加多寶主要圍繞廣告發佈主體、“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依據進行了激烈辯論和證據展示。王老吉認為,加多寶發佈的上述廣告語“涉嫌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已造成國有資産難以彌補的損失;而加多寶則堅稱涉案廣告語“具有多份真實可靠的數據來源”。在長達近4個小時的聽證中,雙方現場均拿出多份證據,對是否實行“訴中禁令”各執一詞,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所謂“訴中禁令”,就是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産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訴中禁令”只是暫時性地對申請人提供保護,受理法院無需完成該案全部審判,即可據事實、當事人需求合理性直接裁定。
此前,第一次“訴中禁令”是廣州中院於今年1月31日裁定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這一次,更多的爭論圍繞“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這一廣告語來源何處、是否準確展開。
“人家準備了4個月,我們才用了8天。”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坦言,這次的“訴中禁令”聽證會來得很突然,但律師團隊還是做了充足的應對。他説,第一次裁定,公司受損過10億元,一夜叫停並更替所有廣告內容,讓加多寶有些狼狽。
加多寶的代理人説,“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依據是來自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發佈的《2012飲料行業1~3季度運作狀況分析報告》。該報告發佈于2012年12月8日,報告稱:“從銷售量市場份額分佈情況看,在重點監測的品牌中,共有三個品牌的份額超過1%。其中,加多寶為72.96%,王老吉為8.9%。”
在聽證會上,加多寶拋出了多個數據證明廣告語真實性與準確性。如國家統計局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加多寶生産和銷售的紅罐涼茶佔據罐裝涼茶94.92%的市場份額;全球權威機構尼爾森數據顯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紅罐加多寶市場份額達81.7%。
“涉案廣告保守性還原了數據廣告不含有任何的誇張性成分。”加多寶強調,72.96%市場佔有率是客觀事實,是消費者用自身的選擇投票的客觀結果,屬於保守性的宣傳,“原告應該擺正心態”。
王老吉代理律師溫旭認為,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發佈的數據並不權威,國家統計局沒有涼茶這個統計指標,也沒有授權任何一個機構發佈涼茶的統計資訊,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是中國資訊報社下屬的機構,不是國家統計局的下屬機構,不代表國家統計局,因此該廣告是沒有合法依據的。
另一方面,王老吉認為加多寶公司在數據統計期間,即2012年1至9月前四個半月是在銷售王老吉品牌涼茶,而後四個半月由於有上市週期的影響,仍是銷售冠以“王老吉”品牌的庫存涼茶。在2012年5月9日廣藥收回“王老吉”商標之前,市面上並不存在加多寶品牌的涼茶,因此,即便加多寶所謂的“依據2012年1~3季度銷售統計數據”成立,也應該是包括了王老吉品牌涼茶和加多寶品牌涼茶。
王老吉稱涉案廣告語“顛倒黑白”,把原屬於王老吉的份額掠奪而去,“實際上應該是中國每賣10罐涼茶,至少7罐王老吉。”此時,原本安靜的法庭一片譁然。
加多寶反駁指出,在涉案廣告發佈的時候,加多寶集團就不再生産標有王老吉商標的涼茶,“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加多寶,沒有一罐是廣藥生産的。“把這句話叫成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王老吉,才使消費者看到廣告受到欺騙。”
而對於“加多寶涼茶連續六年蟬聯中國飲料第一罐”這一句廣告詞,王老吉表示:“加多寶去年才剛剛單獨生産加多寶品牌的涼茶,出生才一年多,就連續六年蟬聯中國飲料第一罐?蟬聯六年中國飲料第一罐的肯定是王老吉!”
對於王老吉提出的質疑,加多寶公司予以回應表示,加多寶集團任何一家公司從來沒有在産品本身及産品包裝上標注過“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配方正宗,當然更多人喝”,“怕上火、喝加多寶”均不是廣東加多寶公司發佈的,王老吉任何提出的證據都不能證明廣東加多寶公司發佈“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等廣告。
根據法律規定,廣告主是廣告承擔責任的主體。王老吉認為,廣東加多寶公司是廣告主。但廣東加多寶公司稱廣藥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加多寶廣告是廣東加多寶發佈,或授權發佈,因此認為廣東加多寶不存在虛假廣告宣傳,要求法院駁回其申請。
涼茶大戰還有多少場官司要打
事實上,“10罐7罐”的廣告因為涉嫌虛假宣傳已經在湖南、重慶、廣東三地立案,在湖南立案的案子原本于6月26日舉證開庭,但是因為加多寶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舉行。廣東加多寶公司指出,王老吉所在的大健康公司在重慶案件當中,主張廣告發佈主體是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但在本案中卻改稱涉案廣告是廣東加多寶公司發佈的。
對此,王老吉方面反駁稱,涉案廣告語出現在加多寶廣告、經銷店舖、公交站臺和小區裏,廣東加多寶是廣告的受益者。此外,如果廣東加多寶公司不承認是廣告主,應該由加多寶當庭舉證。王老吉指“廣東加多寶公司把責任全部推到了中國加多寶身上”。
一位業內人士分析,王老吉一定要把廣東加多寶“扯”上,案子屬地審理才能在廣東,而從之前兩者一系列的案件看,加多寶在廣東從來就不佔上風。
加多寶代理律師姚嵐告訴記者,如果執行“訴中禁令”,對加多寶是“非常苛刻”的,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本月1日,加多寶承認廣州中院下達的“訴中禁令”對公司造成的損失高達10億元以上,如果這回再被實施“訴中禁令”,則今年的累計直接損失在20億元以上。同時,他們也對王老吉提出的“訴中禁令”提出抗議。
王老吉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王老吉的銷售額已超過75億元,2013年全年的銷售額有望超過150億元。王老吉代理律師曾 表示,如果“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成立的話,加多寶的年銷售額需要超過350億元,這已經是整個涼茶的全年市場銷售額。加多寶方面雖未透露具體銷售業績,但表示上半年其銷量較上年同期增長40%。
在這場“訴中禁令”的背後,王老吉和加多寶在市場上有著激烈的較量。去年11月,加多寶投兩個億獨家冠名《中國好聲音》第二季,王老吉在今年3月份贊助乒乓球團體世界盃後,又冠名贊助正在廣州舉行的羽毛球世錦賽。在2013年央視廣告競標會上,加多寶和廣藥又分別以8600萬元和6080萬元佔據了春季和夏季期間的第一順位播出位。
有媒體預測,王老吉和加多寶之間至少還有15場官司要打,涼茶大戰仍有進一步升級的趨勢。但是,老百姓的消費觀念依然比較理性,更多的是把二者的戰火看作是一場“肥皂劇”。
本報廣州8月7日電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