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日表示,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大陸對臺開放因特網接取服務、呼叫中心業務、新增1個離岸呼叫中心試點城市,並開放臺灣業者在福建設立合資企業經營電子商務;這些都是臺灣業者有意登陸投資經營的業務,未來臺灣業者將更容易服務大陸臺商,並利用大陸廣大市場需求尋得商機。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NCC”今天表示,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大陸向臺灣開放因特網接取服務(ISP)、呼叫中心業務(持股不超過50%且無地域限制)、新增1個離岸呼叫中心福建省試點城市(可100%持股獨資經營),尤其,大陸還開放臺灣業者可在福建設立合資企業經營電子商務(持股不超過55%)。
針對電信服務業開放情形,臺“NCC”説,事前多次徵詢業界意見與進行專業評估,開放大陸業者赴臺經營3項第二類電信業務,包括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及數據交換通信服務等3類第二類電信特殊業務。
“NCC”表示,臺灣除了取得大陸未于WTO承諾之4項業務外,同時取得大陸業者赴臺投資必須為大陸或海外上市電信業者、陸資不得超過50%及不具控制力等承諾,大陸還將避開與臺灣固網業者合資經營;此外,服貿協議還設下了個資保護及資安認證等規範。
臺“NCC”強調,將持續採分階段、循序漸進方式,廣納産業界及學者意見,綜合考量臺灣個資保護、消費者權益、業者利益、資訊安全、通訊監察及基礎建設安全等因素,秉持“利益極大化、衝擊極小化”原則,為臺灣爭取最大利益。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