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記者收到“中國小螞蟻”唐偉發來消息,他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加多寶、王老吉等涼茶生産企業在生産涼茶過程中添加甘草、夏枯草等中草藥而未在産品銷售中予以警示,以及加多寶廣告語“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涉嫌虛假廣告。
當日,唐偉將舉報信快遞給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記者通過唐偉發來的EMS快遞編號查詢到,舉報信已于25日下午到達國家工商總局並由工商總局收發章簽收。
此前,唐偉曾分別於5月13日和5月16日向江西省工商局寄出兩封舉報信,一封舉報加多寶廣告語“中國每賣十罐涼茶七罐加多寶”涉嫌虛假廣告,另一封舉報加多寶隱瞞保健食品身份給不知實情的消費者帶來健康損害。江西工商回復稱,江西工商的職權有限,加多寶的廣告在全國各地都有播放,應向國家工商總局投訴,而加多寶隱瞞保健食品身份而用“植物飲料”以及添加夏枯草的備案是國家衛生部批復的,江西工商難以推翻。
此外,唐偉曾質疑中國廣告協會為加多寶虛假廣告開綠燈。為此,中廣協向中國經濟網發來獨家説明,指出中國廣告協會遵循自願的原則,即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將廣告送交協會諮詢、是否採納協會的意見等;中國廣告協會的廣告諮詢服務不代表任何國家行政機關,不受理依法屬於行政強制審查的廣告。唐偉認為,中廣協已經撇清了與加多寶涉嫌虛假廣告的關係,那麼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就要為加多寶虛假廣告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加多寶集團品牌管理部副總經理王月貴,然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回復。(記者鄭常泰)
以下是唐偉實名舉報信全文:
國家工商總局:
本人于2013年5月13日、2013年5月16日分別兩次向江西省工商局舉報加多寶虛假廣告的問題,同時也舉報加多寶等涼茶生産企業在生産涼茶過程中添加甘草、夏枯草等中草藥而未在産品銷售中予以警示的問題。
2013年6月13日江西省工商局電話回復我,明確表示:“加多寶廣告涉及全國市場的播放,點多面廣,需要向國家工商總局舉報”。
我現在舉報“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是虛假廣告的行為,敬請國家工商總局予以調查處理。對於加多寶、王老吉、和其正在食品中添加甘草、夏枯草等問題舉報如下;
一。舉報的事實與理由:
1.加多寶、王老吉、和其正中含有九種成分,其中7種是由仙草、布渣葉、菊花、金銀花、夏枯草、甘草中藥材組成,具體的配方也許是保密配方,但是,夏枯草、甘草如果多量或者長期食用是具有一定副作用,這是不爭的事實。
2.現今的大街小巷食雜店舖及超市商場酒店到處都是加多寶、王老吉、和其正涼茶飲料,如果其不在産品中予以警示,那麼今後也許就會有很多人因為大量及長期的食用而導致身體健康的損害。
加多寶“隱瞞”14年曾經是保健食品的事實,就是對千千萬萬中國消費者的不負責任。因為保健食品都有特定的消費人群,只有特定需求的消費者才會在適當時使用。
把一個曾經是保健食品的産品當成植物飲料産品來銷售給不同的人群,不予以警示不適應食用的人群現象,值得深思!
二。舉報的法理依據:
《産品品質法》第27條--(5)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産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産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説明。
三。中國小螞蟻呼籲:
1.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中國千千萬萬的孩子們如果經常多量的或者長期的服用含有夏枯草、甘草的飲料,若干年以後,這些孩子們體內是否會出現由此引起的不適?這是需要工商部門引起高度重視的。也是需要中國的食品藥品部門引起高度的重視。也懇請中國衛生部的權威醫學專家予以客觀、科學的予以認證。
2. 加多寶必須無條件的在曾經批號為“保健食品”的“植物飲料”中對於特定的人群及禁忌的人群在産品的商標標簽中予以警示。
為了中國千千萬萬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了中國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敬請江西省工商局按照《廣告法》、《産品品質法》等有關的法律條款,責令加多寶及其他同樣含有夏枯草、甘草的植物飲料生産商(王老吉、和其正),在銷售的産品的“商標標簽”中,對特定的不適應人群在商標標簽中予以警示。特別是對於孩子過量食用可能帶來的不適,需要特別的警示。
商標標簽警示:不適應人群及過量食用很有可能會導致當前與今後的身體不適。“特別是兒童不宜每天多食用”。
敬請國家工商局與中國的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及中國衛生部的權威藥理、病理醫學專家一起調查,中國市場上生産銷售含有夏枯草、甘草等中藥成分的“植物飲料”生産商有多少?是否在含有夏枯草、甘草等中藥成分的“植物飲料”産品商標標簽中應該予以警示?王老吉與和其正涼茶飲料現在中國市場上銷售的産品成分也是含有七種中藥材,真誠懇求貴局予以與加多寶飲料一併調查。敬請給中國千千萬萬的消費者一個調查結果並在國家工商局官方網站公佈!
中國小螞蟻:唐偉(中國公民)
2013年6月24日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