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工作人員拒絕給助力車加油
昨天上午,一輛輛摩托車在廈門各大加油站“碰壁”因為無牌無證,被拒絕加油。
據悉,這是廈門首次在全市所有的國字頭、民營加油站執行嚴厲新規,新規由廈門市安委會辦公室轉發《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加油站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6月9日印發並開始執行。
其中規定,個人一般不得罐裝購買汽油,確實需要必須先申請、打證明,實行“實名制”登記。
此外,全市各加油站嚴禁向無牌無證非法汽車和摩托車加油。摩托車加油需出示摩托車行駛證和駕駛員駕駛證,經驗證後方可加油。
新規剛剛實施,一些市民無法適應。導報記者調查發現,最受影響的是不能掛牌的助力摩托車和需要從事農業生産的菜農等。
助力摩托車不在允許掛牌的目錄裏,在全國多座城市已被禁止加油,交警部門也一直在查處。至於因為生産需要買罐裝汽油的菜農等,通過申報、蓋章等手續,可以解決用油問題。
昨天,記者到加油站觀察新規執行情況,並找到相關部門,了解新規全部內容。
解讀
實名制+詳細資料
新規要求,汽油罐裝零售業務僅限于中石化廈門公司、中石油廈門公司和其控股(含租賃)經營的指定加油站,其他加油站不得從事。
中石化廈門公司、中石油廈門公司應建立健全加油站成品油罐裝零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認真查驗罐裝購買(備案)證明,如實登記購買人的所在單位、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住址、購買數量、用途等情況。有關購買證明材料應歸檔保存。
個人開兩份證明
單位生産需要購買罐裝汽油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原件、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方可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裝購買汽油。
個人一般不得罐裝購買汽油,確因生産活動需要,需提供罐裝申請報告(註明用途、數量及購買人簽名等)到所在居(村)委會蓋章確認後,再到屬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安監站開具購買證明,持證明原件和購買人身份證複印件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裝購買。
介紹信和購買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天,購買單位或購買人應在有效期內一次使用,不得轉讓、出售、複製及多次重復使用,過期需重新辦理購買手續。
現場調查
10分鐘5部助力車被拒
昨日下午4點,海滄興港路中石油加油站,在一處顯眼的位置貼了張紅色告示,上面寫了3條關於汽油購買的規定。
此時,兩個男子分別騎著助力車來加汽油,不過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加不了。他們無奈地搖搖頭騎車離開。
沒一會,吳先生騎著嶄新的白色助力車前來加汽油,被工作人員告知加不了。吳先生很生氣:“車子才買來2個多月,花了3000多元,才跑了不到1000公里……”加油站工作人員解釋實在沒辦法。
不過相比之下,同樣沒加到油的盧先生倒顯得很“淡定”,“不能加就拉倒唄,我找朋友的車子抽點出來用就好了”。
短短10分鐘,5部助力車被加油站拒之門外。
加油站工作人員介紹,9日早上開始,他們接到通知就不能為無牌無證的摩托車加油。“剛開始那會兒,不少客人很不理解這種做法,當場破口大罵,還罵我們是‘神經病’。”加油站工作人員説。
不過,記者在馬青路一加油站看到,雖然工作人員沒有給助力車加油,但也沒有進一步核實比對摩托車的行駛證真實資訊,就給加油。
(原標題:廈買罐裝汽油須實名制 無牌無證摩托車禁加汽油)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