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關乎標準的拉鋸戰中,是非曲直其實早已明瞭。浙江省衛生廳公開發佈《關於對媒體反映瓶裝飲用天然水適用標準情況的説明》,明確表述“當地方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後,應自行廢止。”面對這一事實,農夫山泉卻稱目前並不知情,對於“標準門”的相關進展沒有精力關注和跟進。
車開得再好也得有駕照,品質再高也得執行國家強制標準。農夫山泉採取以品質規避標準的應對策略,從當初強悍而偏頗的回應到如今一味地沉默,實際上一步步將自己逼至死角。企業也好政府也罷,面對危機實現轉身的首要方式就是有錯認錯、有責擔責。事實證明,不對消費者所關注的標準問題進行正面回應,只是在“公關”上下足功夫,這在消費市場日趨理性的環境中,勢必造成産品信任度的降低,自身銷售陷入囧途。
這場危機是一面鏡子,它折射出了當前我國食品標準領域的亂象,也照出了政府部門執法監管的疏忽。正如專家所言,“凡是低於自來水標準的”,就應“一律下架、一律召回,而且懲罰性賠償”。這種從嚴監管是塑造食品安全法規權威、防範企業生産經營失范的基石。與此同時,這面鏡子也反射出企業規範生産、依法經營的責任意識不足,更值得其他市場主體反省和鏡鑒。
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必須建立在主體責任的履行之上。從這個角度説,“標準門”提供給其他企業的啟示是:無論什麼時候,企業都必須將依法生産、按規範經營當做首要職責,任何企圖逃避規範或玩貓膩的行為,最後的結果必然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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