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嘉興日報》第五版一則不到200字的小公告在微信圈被截圖瘋轉。
這則公告落款是嘉興市財政局,內容如下:
郭忠明同志:
自2015年2月12日起,你未辦理請假手續,未來單位上班。單位多方尋找並打電話、發短信與你聯繫未果,你本人也未來電來函陳述事由。根據《公務員法》第83條第5款之規定:“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請你于2015年3月20日前速來單位説明情況,逾期仍未來説明情況的,單位將按《公務員法》之規定,予以處理。
昨天下午,記者撥通了郭忠明辦公室的電話,是他同事接的,對方説,“郭忠明年前就沒來上班了,他是財政局績效處的普通員工,嘉興本地人,他家人也説聯繫不到人。”
記者多方了解到,郭忠明可能欠下高利貸跑路。
相關部門未透露郭忠明的具體情況,只表示,“一個月沒來上班,失去聯繫,按相關規定,登報是正常程式。”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