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永喜受審資料圖
閆永喜被抓兒328萬撈父門頭溝區原副區長被雙規後兒子托同學父親幫忙對方謊稱認識中紀委的人因詐騙被判18年
有"京城第一貪"之稱的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因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終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當初閆永喜被雙規後,其子為了救父親,曾找到尹某,並先後十余次給了尹某328萬元。最終尹某並未將閆永喜撈出。《法制晚報》記者上午獲悉,尹某因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執行刑期18年。
案情門頭溝區原副區長貪污受賄挪公款判無期
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在任期間不僅分管城鄉建設,還是門頭溝新城南部地區重點工程拆遷工作領導小組組長。2010年1月,被群眾舉報貪污後,閆永喜被刑拘。
檢方指控閆永喜利用主管拆遷等職務便利,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累計達4200余萬元。
2011年9月16日,一中院一審判處閆永喜無期徒刑,其情婦毛旭東因檢舉有功,被判有期徒刑20年。閆永喜的弟弟閆永成和下屬李昕分別獲刑10年和13年。
閆永喜不服上訴,市高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