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2008年肥姐沈殿霞離世,外界以為鄭欣宜火速接收母親6千萬遺産。不過事實原來並非如此。有消息稱肥姐臨終前與欣宜達成協定,找律師立下遺囑,規定欣宜要35歲後才可動用遺産,之前她每月只能從基金中提取約2萬元的生活費。肥姐此舉是怕女兒年幼,不懂理財,更重要是希望女兒做個有用的人。
鄭欣宜(資料圖)
痛失母愛的欣宜,坦言幾年間除了面對孤單外,也漸漸學習理財。不過甚有骨氣的她,就算最困難的時候也未想過求助父親。她憶述:“賬戶裏曾經只有26塊錢。”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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