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地點已被清理乾淨。記者 趙思衡 攝
前晚8點50分左右,(北京市)大興區廡殿路西側一公交站旁,兩名駕車男子與一手推載有兩歲女童的童車的女子發生爭執,一男子動手毆打該女子,隨後,男子又將女童從推車中抱出,重摔在地,並隨後駕車逃離現場。事發後,女童在送醫路上被確認死亡。
事發大興區舊宮鎮廡殿路西側,729路公交車成和園小區開往焦莊橋北方向,科技路公交站站牌旁。昨天上午,事發地多名商戶證實,前晚8點多,公交站旁曾有人毆打一名女子,女子推車上的孩子被重摔在地。事發公交站處,已無相關痕跡。
事發當晚,周先生在距事發地近十米距離的一家麵館外經營大排檔。他介紹,事發晚上8點50分左右,他正在照顧生意,突然聽見公交站牌傳來“啪啪”聲,一名年紀約30歲穿深色上衣的男子正毆打一名中長髮白衣女子,一輛白色轎車和一兒童推車停在路旁。
“那男人下手很重,我在大排檔都聽見了聲響”,周先生稱,男子打了沒幾下,便轉向兒童推車,將推車上的孩子抱起,“舉起來,然後就重重摔下來”。
周先生稱,推車內的孩子原本在睡覺,男子抱起時並未掙扎,“摔下去後就更沒有動靜,連正常的感到疼痛的哭聲都沒有”。周先生説,男子摔下孩子後,另一名與動手男子年紀相倣的男子從白色轎車駕駛員位置走下,“也去打了那個女的幾下”。
周先生稱,整個事發過程不足3分鐘,事發後他配合警方調取了監控錄影。監控顯示,女子手推兒童推車路過公交站時,“可能是小孩出現了什麼情況,那女的就彎腰查看,白色轎車隨後開過來,車裏的人好像示意他們要在那裏停車,讓女子離開”。周先生稱,女子並未同意,雙方言語幾句後,副駕位置的男子便下車打人。
多名目擊者稱,事發後,白色轎車快速沿廡殿路向南駛去。不久,警方趕至現場,對公交站進行了封鎖,開始調查取證。
兩男子駕車離開後,被打女子對著孩子痛哭。隨後,她抱起孩子跑向不遠處的舊宮醫院。
昨天下午,舊宮醫院急診科醫護人員確認,事發當晚,一名女子抱著一名兩歲女童前往該處就醫,但因病情較重,隨後乘坐急救車準備轉至天壇醫院。
昨天下午,一名知情人稱,該女童由舊宮醫院送至天壇醫院的路上,已被確認死亡。
案發後,市局高度重視,迅速調派警力趕赴現場,並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專案組通過調取現場錄影及走訪現場群眾,初步掌握了作案男子的體貌特徵為40多歲,身高175cm左右,戴眼鏡,嫌疑車輛為白色索納塔汽車。
根據掌握的情況,警方立即全市布控,全力搜尋嫌疑車輛。同時,偵查員根據作案男子體貌特徵開展深入摸排。經走訪,有群眾反映,作案男子與住家距離案發地不遠的韓某體貌特徵十分相似。警方立即調取了韓某的相關資訊,經事主及群眾辨認,確定韓某本人即為作案嫌疑人。7月24日淩晨,嫌疑車輛被警方在海澱區西三旗某小區找到,24日15時許,在案發18小時後,專案組將隱匿在房山一溫泉會館內的韓某(男,71年生人,本市豐台區人,因盜竊罪被判刑,於今年刑滿釋放)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昨晚,刑訴法專家洪道德表示,以目前目擊者提供的資訊來看,傷人者的做法喪失了基本的人性。
他介紹,公交站旁不允許停車,兩男子首先有明顯過錯。而將孩子舉起後重摔在地的男子涉嫌故意殺人罪,“將一個兩歲大的孩子舉起來,摔在地上,所造成的後果是他能夠想到的”,洪教授稱,即便該男子並非要置孩子于死地,也是故意殺人罪中的“間接故意”。對於主駕位置男子的罪行,則需以女子傷情判定。如女子傷情在輕傷以上,需以傷情判定傷害罪,輕傷以下則該男子涉嫌尋釁滋事。(記者 龔棉 周鑫 實習記者 張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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