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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老人賣房遭遇奇葩證明 需證明亡夫沒私生子

2016年11月17日 08:28:41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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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賣房趙姨需要開具這些證明

  證明“亡夫已經死亡”

  證明“亡夫父母已經死亡”

  證明"亡夫沒有私生子”

  證明“自己沒有再婚”

  核心提示丨儘管多部門已明確表示,取消針對公民的相關證明。但鄭州一八旬老人卻遭遇了奇葩證明設的絆兒。老伴去世後,趙姨想把自己的一套房賣掉。她通過仲介找到買主,卻要做一個沒人爭房産的公證,她先後開多個證明、辦了兩個公證。但還要做一個亡夫無私生子及丈夫父母去世、自己無再婚等方面的證明。“老伴的父母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已去世,上哪兒去開他們的死亡證明?”趙姨很無奈。11月15日,由於很多證明根本辦不成,老人或面臨高額違約金賠付風險。

  緣起丨八旬老人賣房,遭遇“奇葩”證明

  81歲的趙姨家住鄭州市,老伴則祖籍東北,二人都在保定工作並結婚,老人退休後一直在鄭州生活,但兩個兒子一個在北京,一個在鄭州。趙姨的老伴前幾年去世了。隨著年齡增長,趙姨想把自己居住的房子賣掉,換一套帶電梯的房子。趙姨諮詢過仲介後,仲介表示,會幫趙姨辦賣房手續。

  今年8月底,在仲介的幫助下,趙姨80多平方米的房子很快找到了買家。買家對這套標價150萬元的房子很滿意,當即簽了合同,支付1萬多元的仲介費後,還向趙姨支付了3萬元定金。按照仲介的説法,趙姨以為到時只需簽個字就行了。但隨後出現很多麻煩。今年9月初,仲介説,趙姨需要開個丈夫的死亡證明,做一個沒其他親屬爭房産的公證。到公證處諮詢得知,趙姨要做的叫遺産公證,趙姨不僅要提供亡夫的死亡證明,還需要提供亡夫父母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沒有再婚的證明,和亡夫無私生子的證明。

  經過丨為開證明,老人奔波多日無果

  “亡夫父母遠在東北,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去世了。我都沒見過幾次。上哪開他們的死亡證明?”趙姨告訴記者,自己單位在保定,她退休多年,單位好多人都不認識了。你找誰去開證明?到轄區居委會和派出所,自從公安部門公開表示,不再給公民開具一些奇葩證明後,公安部門和居委會根本就不再開這些證明了。

  儘管如此,為順利交易,趙姨還是通過多種方式,拿到自己和老伴單位的相關身份證明。“人家都是看我年齡大,在我軟磨硬泡下,開具了有 據我説 等字樣的證明。”趙姨的兩個兒子也都先後辦了放棄繼承權的公證。

  但趙姨老伴的父母去世的證明,趙姨無論如何也開不出來。公證部門讓她到東北,找到墓碑拍個照片也行。但趙姨覺得很難辦到。“根本不知道他們埋在哪兒?現在他們活著的話,都一百四五十歲了!上世紀60年代去世的人,還在東北,上哪找他們的墓碑。”由於手續不全,公證處明確表示:無法給趙姨辦公證。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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