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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高利貸變4.2萬隻因晚還6天 20歲小夥吞藥自殺

2016年10月18日 09:01:11  來源: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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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希望我的死,能讓這件事情得到關注……”“你也不用救我,你也找不到我,我沒多長時間了……”“你聽著,真的很重要,你打電話之前我已經喝藥了,你一定把事情記錄好,引起社會關注就行,這個公司是一個民間信貸公司……”16日,記者接到一通電話,電話另一邊的聲音極其虛弱,斷斷續續的聲音讓人的神經頓時緊張了起來,看了一眼時間——下午1點40分。

  被逼得沒辦法才喝藥的

  打來電話的男子自稱是長春某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大一新生,通過校園內的借貸廣告,借了一萬塊錢,結果晚還6天,借貸公司讓其還4.2萬元。

  當記者進一步核實情況時,對方表示已經喝了藥,並不肯透露所在位置。

  在僅有的交談中,該男生表示,他是被貸款公司逼得實在沒有辦法,才選擇“喝藥”的。“這個公司有十多個打手,對外説是業務員,我當時急用錢,就借了一萬,對方説沒有利息,就有手續費,我借錢當天簽了借款一萬五的欠條,但實際到手是一萬塊錢,我還找了兩個擔保人,都是學校的學生。”該男生表示,自己姓鄭(以下稱其為小鄭),借錢是為了替妹妹還信用卡,因為搬家,耽誤了還款日期,因此産生了鉅額“利息”。

  “我去公司的時候,直接把我扣住了,後來逼著我對象簽了擔保合同,這才把我放出來……”小鄭説,他實在籌不到錢了,因此不想活了。隨後,小鄭挂斷了電話。

  記者向公主嶺警方報案

  挂斷電話後,記者立即報了警,將小鄭的事情反映給了長春公安機關。16日下午2點到3點之間,長春市南關區分局南嶺街派出所民警多次向本報記者核實情況。

  因為小鄭在與記者交談中提到學校搬到了響水鎮,該鎮位於公主嶺市轄區。16日下午3點左右,記者再次向公主嶺市響水鎮派出所報案,一名韓姓警官表示,響水鎮確實有小鄭所説的學校,“我們立即到學校去調查一下,這個學校我知道。”

  16日下午3點30分,韓警官與記者取得聯繫,稱已經聯繫到了小鄭的朋友,“小鄭沒在響水鎮,已經被送到長春的醫院了。”

  隨後記者再次撥打小鄭的電話,接電話的是小鄭的朋友小劉。“他剛到醫院洗了胃,現在還在病房觀察,人還沒清醒。”小劉表示。

  男子吞下了兩瓶藥

  16日下午4點35分,記者在醫院見到了小鄭,此時他正挂著點滴。他的女朋友小蘭和好友小劉正在病房內看護,小蘭告訴記者,男友今年20歲。

  “小鄭這幾天就躲在賓館裏,今天中午我跟小蘭都出去了,回來時就看見他正躺在床上睡覺,我們根本沒想到他會輕生。”小劉説,他回到賓館是下午兩點半左右,到了三點多,小鄭突然嘔吐了起來,“我看他臉色不對勁,反覆追問他才跟我説吃了安眠藥,我在衛生間裏也找到了藥瓶,趕緊和她對象把他送到醫院來了。”

  下午5點左右,小鄭清醒了過來,“頭疼,暈暈的,眼皮抬不起來。”小鄭説,他16日上午買了一瓶安定,40片,一瓶60粒的褪黑素,當天中午12點多把藥都吃了,不想活了。“吃完就是困,眼睛睜不開,我覺得活著太累了,我連累了我的朋友和對象,我不能讓他們再擔驚受怕了……”小鄭説。

  小鄭聲音虛弱,需要仔細辨認才能聽清。

  講述

  三人被貸款公司扣下 讓每人還1.4萬

  17日上午,記者再次趕到醫院,此時的小鄭恢復了一些力氣,但面色依舊蒼白。

  主治醫生説,“如果大量服用安定片,會抑制服用者的呼吸,如果搶救不及時,就會導致死亡。”醫生表示,小鄭的情況仍需進一步觀察,是否有後遺症,目前尚無法確定。

  在病床上,小鄭向記者講述了他借“高利貸”的來龍去脈:

  我是單親家庭,平時我爸就給我生活費,不怎麼管我。9月末的時候,我叔叔家的小妹多次給我打電話,説信用卡還不上了,差8000塊錢,希望我幫她想辦法。我就這一個妹妹,平時她什麼要求我都會滿足,當時我身上的錢不夠,就想到了借錢,因為在學校廁所裏看到了借貸廣告,就打了過去,對方公司開始説沒有利息,我才去的。

  公司在長春市西安大路與同志街交會處附近的一個樓裏。我借錢時,拉了兩個讀大一的朋友做擔保人,借的是一萬塊錢,簽了一張1.5萬塊的欠條,倆朋友都在“擔保人”處簽字了。我以為多出的五千塊錢就是利息。

  9月30日下午,我貸出的錢,約定10月7日還。因為我幫我對象搬寢室,沒來得及在約定日期還錢,等我10月12日下午1點左右去的時候,直接就被扣在公司了,他們還打了我一頓。當天下午,他們把我的兩個擔保人也都叫到了公司,説因為晚還了6天,每天要付4500元的違約金,加上本金一共是4.2萬,讓我們三個人平攤,每人還1.4萬。而且公司一名姓嚴的業務員還説,誰湊夠錢誰走,否則哪也不能去。

  當天晚上,小趙(擔保人之一)先借到了1.4萬元,交給對方後,在13日淩晨離開了。我跟小樹(另一個擔保人)一直被扣到第二天晚上8點,其間我借到了1500塊錢,給了他們,但他們還是沒放我們走。晚上8點多,對方拉著我和小樹趕到了我對象小蘭的學校,逼迫小蘭再次做擔保人。

  之後,他們就把我和小樹放了。

  “他們讓我也簽了一張欠條,説我是擔保人,把我身份證拿走了,還把手機裏的聯繫人電話記了下來。”小蘭説,至今她仍記著當晚的情形,“都蒙了,不簽就不放人。”

  “我給朋友惹了麻煩。我在網上查到,如果我死了,相關的債務不會讓擔保人償還,我就想一死了之。”小鄭説。

  各方聲音

  兩名擔保人:現在還在害怕

  17日上午,記者聯繫到了小鄭的擔保人之一,也就是同樣遭遇過“扣留”的小樹。

  “我跟小鄭是通過朋友認識的,9月30日那天,他説要借錢,讓我跟我同學小趙去當擔保人,他説就是簽個字,錢都是他來還。”小樹説,當時覺得幫朋友忙,並沒有多想。“結果12號那天,我在學校上課,就有人給我打電話,讓我去公司,説我要不去,就來學校找我。”小樹説,當天下午他趕到貸款公司,當即就被扣下了,一直到13號晚上才被放出來。

  “我現在特別害怕,我想把身份證要回來。”小樹説。而小鄭的另一個擔保人小趙則表示,他當晚還款的錢,也是借來的,“現在我也怕他們再來找我……”

  學校:小鄭並非我校學生

  17日上午,記者聯繫了小鄭所説學校的聯繫人董老師,董老師表示自己也在找小鄭。“他不是我們學校的學生,我們學校給他發過入學通知,但他一直沒來報到。”董老師表示,小鄭的事他也聽説了,“他打著我們學校學生的名義去貸款,對學校聲譽造成了影響。”

  同時記者從董老師處證實,小鄭找的兩名擔保每人平均為該校學生。

  針對此事,小鄭表示他確實沒到學校報到,“我到學校後,發現學校沒我想像中的好,就想復讀一年重新考,開學之後,我一直就在校外住,平時陪著我對象上課,她也是這個學校的學生。”

  律師説法

  17日下午,小鄭將貸款公司業務員嚴某的電話發給了記者,記者撥打過去後,對方表示確實是貸款公司的,但當記者提到小鄭借錢的事後,對方表示不清楚,隨後挂斷電話。

  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的劉海波律師表示,若小鄭所述屬實,那貸款公司嚴某等行為人對小樹非法剝奪人身自由達二天,涉嫌構成非法拘禁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嚴某等行為人對小鄭、小趙以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涉嫌構成搶劫罪,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新文化記者 文直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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