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1日訊 走在路上,如果你看到地上有一個錢包,你撿不撿?
在馬路上看到有包,也許真的是有人丟的,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騙子下的套兒。
10月10日,記者在讓胡路法院了解到了這樣一起案件。這個案件裏的撿錢包,可不是普通的撿錢包,而是“摔包”。
“摔包”團夥引老年人“進套兒”
前不久,讓胡路區的李大娘,從家附近的建設銀行取完4萬元錢後,準備回家。
李大娘剛走出銀行,她突然發現地上有一個布袋,而且布袋口處,還露出了“錢”。“哎呀!這得有不少錢,這是誰丟的啊?”
李大娘沒多想,走上前便撿起了布袋。她往袋子裏一看,心裏“咯噔”一下,這裡面咋有這麼多的錢呢?
就在李大娘撿起布袋的時候,一名男子也走了過來,聲稱自己也看到了這袋子錢。
男子當著李大娘的面查了一下,袋子裏的“錢”,足足有6萬塊。
倆人都撿到了錢,可是這錢並不是自己的啊。李大娘決定報警找失主,可是男子卻表示,這些錢是他倆一起撿到的,而且也沒別人看到,所以,他想和李大娘把這些錢分了。
李大娘在男子的“誘惑”下,同意“分贓”。
男子帶著李大娘來到一個僻靜的角落裏,與李大娘一起打開了布袋。男子對李大娘説,他也不要那麼多,這錢還打著捆,也別拆開了,李大娘如果有錢,給他4萬塊錢就行了。
男子只要4萬塊錢,李大娘以為自己佔了大便宜。於是,將先前取出的錢,直接交給了男子。倆人“分贓”結束後,男子迅速離開。
打開布袋成沓錢幣是“冥幣”
回家的這一路,李大娘的心裏都在“砰砰”直跳,自己拿4萬塊錢,換回了6萬塊錢,這可真是佔了一個大便宜。她的手緊摁著布袋,一口氣走回了家。
一進家門,李大娘就將事情講給了老伴兒聽,而且一邊聽,一邊打開布袋,拿出了袋子中的6萬塊錢。
可是,李大娘和老伴兒數錢時發現,這哪是什麼錢呢,明明是給死人燒紙用的冥幣。
李大娘的腦袋“嗡”的一下,坐在了地上,而老伴兒,也被驚得不知如何是好。
把冥幣裝到布袋後,李大娘沒有耽擱,穿上鞋,就去分錢的地方找尋當時的男子。可是,上哪兒去找啊?那名男子早已不見蹤影。
一邊等,李大娘一邊哭,無奈之下,撥打了報警電話。
無獨有偶多名老人相繼被騙
就在李大娘被騙後不久,公安機關相繼接到多位五六十歲的老年人打來的報警電話,遭遇均與李大娘相同。
67歲的趙阿姨,在龍鳳區龍鳳商場附近,被幾名男子以同樣的方法,騙走了1萬餘元;52歲的孫阿姨,在讓胡路區商廈附近,被幾名男子以同樣的方法,騙走了2萬餘元。
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迅速展開調查。不久,犯罪嫌疑人王剛(化名),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至此,“摔包”團夥的真正面紗,終於被揭開。
調查中得知,團夥成員在作案前,會事先在銀行內、外進行盯梢,他們一般將行騙的對象放在中老年人身上。看到有行騙對象到銀行取錢的,或是看到包內鼓鼓的,便開始伺機作案。
首先是有一個人走在老人的前面,故意將裝有冥幣的錢袋丟到地上,這就叫“摔包”。被騙者撿起錢包後,有人會上前與老人分錢,利用這樣的辦法,團夥成員共騙取7萬餘元錢。
“撂白”男子犯詐騙罪被判刑
經讓胡路區法院審理後查明,王剛(化名)夥同孫立、張利(化名,二人已判刑)分別在讓胡路區等地,以將冥幣故意從布兜裏掉在地上的方法,誘騙被害人撿拾,再用冥幣將被害人隨身的款項予以調換,騙取被害人錢財達7萬餘元。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王剛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予以從輕處罰。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王剛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責令被告人王剛向被害人退賠所騙款項。
君子愛財應當取之有道
專騙上了年紀的老年人,這個團夥成員,想得還挺“週全”。他們知道,老年人在遇到這些事情時,沒有年輕人那樣靈便,就這樣,他們以用“冥幣”換真錢的方法,騙了好幾位老年人。
細想一下,如果老年人不貪這些小便宜,能上當嗎?
先説説這些騙子,你們家裏也有父母,也有親戚朋友,這樣騙人,你們余心何忍。
有句話説得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有雙手,幹啥活兒不能掙錢,怎能忍心將手伸向沒有太多辨識能力的老年人?如果你的父母也這樣被騙子騙,你心裏會是什麼滋味兒?
再説説這些被騙的老年人,被騙始於愛佔小便宜。如果不貪圖別人的錢財,怎會被騙子騙?
通過本案,希望提醒市民朋友,不是咱的錢,堅決不要,小便宜,千萬不要佔,不是有那句話嗎?佔小便宜吃大虧,您想想看,是不是這麼個理兒?(張琳 尤陽)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