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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豐田隱瞞汽車缺陷背後邏輯:利潤至上 賺錢第一

2017年04月20日 08:31:56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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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眾豐田為什麼要隱瞞汽車缺陷

  前段時間,有媒體報道稱,德國大眾集團就柴油車排放事件正式向美國司法部認罪,罪名是“妨礙司法、合謀詐騙和虛假陳述”。

  大眾在柴油車上安裝作弊軟體,讓尾氣凈化裝置只在接受檢測時工作,汽車正常行駛時,這個裝置自動“失效”,任由超過標準40倍的污染物隨意排放。從2015年9月“排放門”在美國爆發以來,大眾深陷其中疲於應付,最近在美國低頭認罪,算是暫告一個段落。大眾在美國支付的刑事、民事罰款,加上給環保機構和車主的賠償和回購涉事車輛的費用,加起來已經有250億美元左右。而且,這事兒還遠沒有結束,在美國,還有一些州的官司要打;在歐洲,大批涉事車輛需要修復,相關的司法調查仍在進行。

  現在看起來,大眾在“排放門”上賠得挺慘,但你要反過來想想:大眾2009年就把柴油車引入美國,排放造假的醜事6年後才揭開蓋子——萬一這事兒暴露不了呢?大眾不就多賺了二三十億美金嗎?

  這就是大眾的算盤,完全不顧美國的環保利益,一心只賺昧心錢。在素以懲戒嚴厲著稱的美國都會這麼幹,在其他國家他們還幹了些什麼呢?

  參與起訴大眾的紐約州總檢察官史樹德(Eric Schneiderman)表示,大眾有“根深蒂固的公司傲慢文化,而且毫不尊重法律”。

  這場醜聞帶給我們的思考是:為什麼一個全球最大的汽車公司,會為了賺這點“小錢”而置公共利益於不顧?

  按去年的銷量,大眾汽車集團排名全球第一,剛剛把豐田從老大位置上拉下來。而豐田在“自動加速門”醜聞之後,現在正在“回到原點”的路上。

  從2009年開始,豐田公司在全球一共召回了1200萬輛缺陷汽車,這些汽車存在突然意外加速故障隱患。豐田公司最早在2009年就發現了這一隱患,但沒有召回問題車輛,而且繼續將問題零部件投入生産製造,同時也向監管機構隱瞞相關情況,這也導致全球有10多人因豐田汽車意外加速事件死亡。

  美國司法部經過4年的調查,最終確定豐田公司有意向監管部門隱瞞其安全缺陷達數月之久,並且沒能採取任何措施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2014年3月,美國司法部與日本豐田汽車公司達成了延緩起訴的和解協議,豐田公司承認曾經在4年多前隱瞞導致汽車意外加速的安全資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並同意支付12億美元罰金,這也創下美國政府對汽車廠商的最高罰單紀錄。

  和大眾這次的罰款比起來,豐田的那12億美金也就是毛毛雨了。

  老大老二如此,去年銷量排名第三的通用汽車,2014年陷入“點火開關門”醜聞之中,至今尚未脫身,在這次事件中,通用被控“蓄意向美國監管機構隱瞞致命缺陷”。

  汽車業的全球“三大”之所以都選擇隱匿汽車上的安全缺陷,其中的原因,豐田掌門人豐田章男已經説得很明白。他承認,豐田汽車在過去幾年過度關注利潤,從而偏離了“以客戶為中心”的宗旨。

  事實上,在“隱匿”缺陷方面,全球汽車行業是有“劣根”的。福特的“平托事件”就是一個被頻繁引用的“經典”案例。20世紀70年代,福特的“平托(pinto)”轎車由於油箱設計缺陷,在遭遇追尾事故時,可能會引發起火甚至爆炸。而這一缺陷也確實導致了幾起“平托”車駕乘者在遭遇車禍後被燒傷、燒死的慘劇。

  後來披露的真相表明,福特管理層早就知道這一缺陷,但福特算了一筆賬:召回要花大約1.4億美金,福特預估這一缺陷可能會導致大約180人燒死、180人燒傷,外加車輛損毀的費用,就算全賠,花費也不到5000萬美金。

  於是,福特公司就無恥地決定隱瞞缺陷,直到多年後福特內部一份備忘錄流出,真相才被揭開。

  這就是汽車公司隱匿汽車缺陷的邏輯:利潤至上,賺錢第一。

  亨利·福特創辦了福特汽車公司,並用偉大的T型車拉開了汽車從權貴向平民普及的序幕。對於製造汽車,亨利·福特先生的感悟是:“商業的功能在於為消費生産,而非為暴利或投機……産品服務的是大眾而不僅僅是生産者”。

  産品服務的是大眾,而不僅僅是賺錢工具,這就是福特的“原點”。

  那些汽車公司的創立者們,也許心懷製造偉大産品和服務民眾的夢想,但隨著公司的擴張,創立者們的情懷也在逐步流失,汽車公司一步步演化為賺錢機器。

  現在的汽車公司體量極其龐大、結構複雜無比,要想把如此龐雜的機構有效組織起來,通常的做法是把公司從財務角度切分成一個個利潤單元,對每個單元的考核,主要指標是它們的贏利狀況。

  商業的本質就是追求利潤,汽車公司當然也不例外。當一個巨大的汽車公司從利潤角度切分成一個個單元時,會産生一個後果:所有的部門都會以利潤為導向,導致對“成本最小化、利潤最大化”的追求,並且不惜操縱所有其他因素去達成目標。

  大眾的排放造假,豐田的“自動加速門”,也許最初始於某個技術團隊、某個銷售部門,他們為了自己部門的業績考核,選擇了“欺騙”或“隱瞞”;同樣,出於“業績”的考慮,這種行為漸漸向公司更大範圍、更高層級擴散,從而演變成一個個震驚世界的大醜聞。

  在醜聞之後,汽車公司會接受嚴厲處罰,會賠償、會道歉,但追逐利潤的本性,漸漸又會讓公司回到利潤至上的道路上來,為下一次醜聞危機埋下伏筆,如此週而复始,無法自拔。

  所以,要靠汽車公司的“自律”,是不現實的;而即使在嚴厲的監管和處罰之下,汽車公司仍然會為了賺錢而不顧一切地選擇鋌而走險,就像大眾在美國也敢搞尾氣排放“欺詐”一樣。

  在美國已然如此,換在其他國家,汽車公司自然也不會變得更“純潔”。比如大眾在中國的“DSG變速器風波”和“速騰斷軸門”中,不但涉嫌隱匿相關的汽車缺陷,即使在有關部門介入後,這兩種涉及汽車安全的缺陷,也沒有得到最終的有效解決——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確切資訊表明,大眾的DSG的故障風險已經得到徹底解決,也沒有確切資訊表明,速騰的“補丁”是個最終解決方案。

  面對此情此景,汽車用戶唯有一聲嘆息。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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