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産業發展政策》第四十八條稱:“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産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摩托車類)整車産品的合資企業……境外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相對控股另一家企業,則視為同一家外商”。因此,自1966年,大眾公司即擁有其全部股份的奧迪,根本就沒有資格與中國企業單獨合資。
昨天,中國經濟網汽車頻道發表了《三大案例警示“再合資”?奧迪會不會“冒傻氣”》,受到一定的關注。
在與媒體同行、業內專家的交流中,中國經濟網記者進一步梳理了一下所謂“奧迪欲與上海大眾合資”的來龍去脈,發現最早引出這一話題,且並未留下作者真正“姓甚名誰”的《奧迪謀求在中國建立第二家合資公司》(以下簡稱《奧迪第二家》),漏洞多多,疑點重重,充其量就是一個善意的玩笑,以提醒涉事相關方,如一汽方面引起足夠重視。
首先,奧迪竟然沒有資格與中國企業單獨合資。
《奧迪第二家》對汽車産業政策的理解存在巨大偏差,文中寫到:
“2004年版《汽車産業發展政策》中規定‘整車合資企業50%:50%股比限制’和‘同一家外商不能與超過兩家中方企業進行同類合資’,奧迪還有一個指標與國內的汽車企業建立第二家合資公司”。
其實,2004年5月21日發佈的《汽車産業發展政策》第四十八條寫得明明白白:
……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産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摩托車類)整車産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合資夥伴聯合兼併國內其他汽車生産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境外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相對控股另一家企業,則視為同一家外商。
因此,自1966年,大眾公司即擁有其全部股份的奧迪(時稱:新汽車聯盟),根本就沒有資格與中國企業單獨合資。實際情況也是,一汽-大眾早期的合資外方只有大眾,佔百分之四十的股份。1995年,一汽和德國大眾及奧迪公司三方才將股比結構改為:一汽60%,大眾30%,奧迪10%。
由此,中國經濟網記者聯想到另一個案例。當年,為了與一汽合資,豐田不惜用盡洪荒之力,促成一汽兼併川汽、天汽,以便“省出”一個合資名額。因為在此之前,豐田已經擁有四川豐田和天津豐田兩家合資企業(但一汽高層後來發覺上了日本人的當,為豐田與廣汽合資“做了嫁衣”,並因此而憤懣不已,這是後話)。
再有一個在時間上最近的案例:上汽斯柯達也是在上汽大眾的框架內實現的,並沒有“節外生枝”。與20年前,奧迪受讓大眾在一汽-大眾的股份相類似。
當然,最後一種情況是奧迪和大眾一道與上汽“再合資”,以此要挾一汽“霸王硬上弓”,那一汽能吃這一套麼?您覺得呢!
其次,傳聞所引用的史實和數據與事實嚴重不符。
如史實方面,《奧迪第二家》説,“1996年第一輛奧200轎車從一汽大眾總裝車間下線至今,一汽集團與奧迪合作已經20年”。
其實,任何一個奧迪與一汽合作的“大事記”都是這樣寫的:
1986年,奧迪公司與一汽方面進行首次接觸,就奧迪100項目進行研究與談判。
1988年5月17日,一汽與奧迪簽署“關於在一汽生産奧迪的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開始組裝生産奧迪100,當年共組裝了499輛汽車。
1993年,奧迪加入一汽-大眾合資企業。
1995年12月18日,一汽和德國大眾及奧迪公司三方共同修改並簽署了合資合同,改變股比結構為:一汽60%,大眾30%,奧迪10%。同時與奧迪公司簽署《技術轉讓協議》,奧迪系列産品作為合同産品正式納入公司生産。
可見,上述所有時間均早于《奧迪第二家》所説的1996年!
在數據方面,《奧迪第二家》談到:“奧迪貢獻了合資公司大部分利潤,獲得較少”。
這在一汽-大眾也不完全是事實。早在5年前,時任一汽-大眾公司總經理的安鐵成就對媒體稱:“我們曾經有過一段比較糾結的時期,‘銷量數據靠大眾,盈利能力靠奧迪’。近年來,隨著大眾品牌産品的加速推出,我們的平臺建設、新産品越來越好,性價比也越來越高,大眾品牌和奧迪品牌對一汽大眾的貢獻度,已經旗鼓相當,基本持平。”
當時,甚至有媒體曝出:“據悉,目前從一汽-大眾內部利潤貢獻度上看,大眾和奧迪兩個品牌已近持平,比例在46:54”。
至於説“獲得較少”,外人也許只是從賬面上“推理”得出的結論,實際情況並非完全如此。由於汽車産業鏈條較長,奧迪在一汽-大眾的“獲得”有多種來源,由於記者也了解有限,此處不作展開。
第三,傳聞的隨意性、娛樂性更甚于嚴肅性。
《奧迪第二家》行文的隨意性和多處錯別字已經影響閱讀,反映出捉急和娛樂兼而有之的心態。比如,文中的如下句子是不是很難讀懂或者説很不負責任:
“筆記向大眾中國求證”、還有“自然要承擔此項眾任”,以及“一汽集奧迪經銷商”等。
由於傳聞的發出日期是11月1日,而不是4月1日,也就成功地讓人信以為真。
第四,傳聞的消息源頭是經銷商就更加可疑。
這則傳聞的開頭就説:“日前有奧迪經銷商稱,在奧迪經銷商圈中流傳,奧迪計劃在中國建立第二家合資公司”。可見,沒有任何一個來自股東三方:一汽、大眾和奧迪或另一個“被合資”的上汽大眾或上汽的資訊,而只是“奧迪經銷商稱,在奧迪經銷商圈中流傳”……
經銷商在商言商,其出發點應該是希望奧迪有更好的業績和更可期待的未來。但是,經銷商對整個汽車産業鏈的了解和理解都是十分有限的,對於真正建立一家汽車合資企業的全過程,以及艱巨性、複雜性和其中的博弈更沒有什麼認知。對此,汽車頭條楊小林、中國汽車新聞網魏學珍等幾位媒體精英已經做了非常專業的論述,這裡不再贅述。
最後,如此不堪的傳聞,為什麼會不斷傳播。
首先,奧迪在一汽-大眾增持股份一直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其次,本來就是一個應該自生自滅的“花邊兒新聞”或即時花絮,但大多數媒體或自媒體生怕“漏掉”新聞,不得不跟風炒作,人云亦云。以至於所有的報道內容都大同小異。
資訊時代,通信發達,但有一種説法是:“謠言止于指尖”。在此,中國經濟網記者不能不説,就在昨天,在一個微信群中討論此事時,觀察中國汽車産業超過30年的新華社高級記者李安定老師非常坦率地説:“我沒有發言權,連奧迪都問我,傳言是不是真的?看來靠譜的渠道只有上海大眾了。估計知情人也不會説”。這種嚴謹、認真的精神令人欽佩!
好了,好了!説了這麼多,“奧迪謀求在中國建立第二家合資公司”也許就是一個善意的玩笑,是“合資夫妻”之間的一種嗔怪,大家不必再為這種傳聞勞神費力了吧。餓了去吃飯,睏了就洗洗睡吧。(中國經濟網原創報道組)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