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下發2016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消費者進行補貼。據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標準顯示,純電動汽車最高補貼5.5萬元,混合動力車最高補貼3萬元。
2016年新能源車參照續航里程給予補貼,其中100到150公里,補貼2.5萬元;150公里到250公里,補貼4.5萬元,超過(包括)250公里補貼5.5萬元。混合動力車純電動續航里程超過50公里,給予3萬元補貼。
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産品時按照扣減補助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式將企業墊付的補助資金再撥付給生産企業。
中國經濟網記者發現,從2017年開始,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下降。其中: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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