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拿著車位管理費的收費單據。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成都各小區車位管理費標準懸殊大,30元、50元、100元、120元都有
來信摘錄
華西都市報:
去年我在成都市南二環買了一套房子,為了停車方便,又花錢買了一個停車位,但最近去辦停車卡的時候,卻被告知這個停車位每月還要交100元的車位管理費。租個車位也就300多元,我認為這個價格不太合理,希望華西都市報記者能夠關注一下。
市民王女士
花了近20萬元買停車位,可車還沒停進去,物業就要求繳納每月100元的車位管理費。近日,剛在新房物業處辦理了停車卡的成都市民王女士有些不解:“在自家車位上停車,為什麼還要繳納這麼高的管理費?不太合理。”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成都市多個小區,發現幾乎每個小區的物業都會收取停車管理費,不過收費標準不同,每月30元、50元、80元、100元、120元都有。
業主質疑/
花錢買的私家車位 管理費為啥還這麼高?
去年7月,王女士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一新建小區為即將回國的女兒買了一套現房,擔心停車位緊張,她又花19.35萬元買下了一個地下停車位。“每個月都交停車費,不僅麻煩,還怕沒有車位,買個車位放心些。”王女士説。由於女兒一直在國外工作,房子交付後一直空著,停車位也閒置著。今年3月,女兒回國後,王女士去辦理了停車卡。除給開發商繳納的契稅、交易手續費以及國土證手續費等8000多元費用外,王女士還被小區物業要求繳付600元的車位管理費。
在物業開出的收據上,寫著“車位管理費600元(2014年11月1日—2015年4月30日)”。“在自家的車位上停車,每個月還要交100元,那何必要買車位呢?”王女士有些不理解。
小區另一位買了車位的車主也説,自己很“後悔”。“租車位的,每月才300元,我自己買了車位,還要交100元。”這位車主説,當時也是擔心沒地方停車,而現在小區地下停車場大部分車位都空著。“租車位一年才3600元,停車位使用年限只有40年,也就是説租40年也才14萬多。這20萬算是白花了!”
物業回應/
合同中明確要收費 收費標準在物價局備案
“在購買車位的合同中,明確寫了有産權車位的停放服務費的收費標準。”小區物業公司客服部主管何女士拿出一份合同範本,其第五條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中“車位”一項寫著:“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甲方、業主購置的,甲方、業主應按微型車位80元/個·月,標準車位100元/個·月,豪華車位120元/個·月,子母車位140元/個·月,殘疾車位140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每個小區的車位費與物業費是一樣的,業主雖然購買了車位,但平時物業人員要巡視、保潔等,肯定需要一定的成本費用。”何女士説,至於收費的標準,由各個小區建成的時間、所處地段以及物業服務的等級而制定的。“小區的收費標準都在武侯區物價局備案,符合相關規定。”何女士説。
記者走訪/
不同小區收費各異 多數市民覺得“太貴”
停車位每月還收管理費,在很多小區都有這樣的規定,但收費的標準卻懸殊很大。
市民李先生住在二環路東五段一小區,他每月都要交50元的管理費。李先生的朋友薛先生,在西三環某小區買了一個車位,每月的車位管理費為80元。廖先生所在的小區位於武侯區致民路,這裡的車位管理費為每月50元。
為何要收這筆費用?各物業的解釋與何女士大致相同。部分業主對此表示理解,“停車場有人照看,理應支付一定費用。”李先生説。而更多的市民則對此頗有微詞,他們表示,收費的標準沒有和車主協商,價格有些也太高了。“一個車位不過三四個平方米,算下了每個平方的管理費就是三四十元,這是房子物管費的20倍!”市民薛先生認為,車位管理費100元,確實太貴了。
延伸閱讀
車位管理費標準由物業和業主協商決定
去年12月出臺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對已具備競爭條件的七項服務價格放開了價格,其中就包括住宅小區停車服務價格,即物業服務企業或停車服務企業接受業主的委託,按照停車服務合同約定,向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車場地、設施以及停車秩序管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車位管理費就包括在內,從今年2月1日就已經放開了,可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協商來定。”12358價格投訴熱線工作人員説。不過,在記者採訪的幾個小區中,很少有物業就車位管理費用和業主溝通協調。“買房子時就這樣定的,交是應該的,但物業説交多少就交多少,還是不太合理。”市民李先生説。
華西都市報記者 吳冰清 實習生德宗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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