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二級經銷商”的汽車銷售企業,卻還要從其他4S店進貨;“正規”4S店用翻新車冒充新車欺騙消費者……這些汽車銷售過程中的各種“貓膩”,你是否知道?
——高大上的“經銷商”,實為“二道販子”。
上海市徐匯區的戴先生告訴記者,去年9月,他在一家名為“高瞻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經銷商處購買了一輛比亞迪秦混合動力新能源車,但4個多月過去了,該經銷商仍然沒有交付車輛。經過多次交涉,戴先生了解到,“高瞻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並不是比亞迪下轄的4S店。事實上,該公司收取客戶全額車款後,還要以公司的名義向上海聯通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比亞迪)購買車輛。而經比亞迪總部客服人員確認,在其代理商中並沒有看到高瞻這家公司。這意味著這家所謂的經銷商實際是“二道販子”。
戴先生表示,比亞迪的4S店每月能夠拿到至少30輛新車,而這家公司僅能拿到5輛。“公司在明知貨源不足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導致交付困難,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長期研究消費者維權的律師程學林説。
——漂亮的“新車”,實為“二手貨”。
長春市民劉先生在給新買的一輛一汽大眾汽車做保養時發現,車前保險杠有刮擦痕跡,車身也有噴漆打蠟的痕跡。經過專業人士鑒定,這是一輛經過拋光維修的“二手貨”。
據一名4S店銷售人員透露,汽車配件市場的“二手貨”現象更普遍。“汽車零配件是非常專業的領域,一些4S店借此矇騙不懂行的顧客,打著原裝的旗號,用非原廠的配件,卻收取原裝的高價,賺取更多的利潤。”
——購車“糊塗費”,掏出知多少。
上海市汽車行業最近的一次監督調查顯示,24.83%的受訪者表示在購車過程中被收取過各種名目的費用。比如,4S店主動代辦車牌,但是上牌費用卻比客戶自己去車管所辦理還要高出幾百元;車管所只收取5元的工本費,有的4S店卻向客戶收取50元~60元。
“雖然比起幾十萬元的車,這都是小錢,但是畢竟存在誤導銷售的嫌疑,也侵害了客戶的合法權益。”剛剛在杭州買了新車的呂先生説。
安徽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王雲飛表示,目前消費者遭遇的汽車銷售“潛規則”,維權成本高、調解容易處罰難、維權鑒定難等問題仍是難點。“消費者協會對商家沒有剛性約束,消費者投訴後大多只能調解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者,消協沒有執法權,警示作用小。”
“這需要監管部門從維護公平市場交易秩序為出發點,制定完善的汽車銷售服務標準。”程學林説。(新華社記者 黃筱 羅政)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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