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車是件喜事,可是有時候,車主買到的是一肚子苦水。寧波的徐女士,甚至因為買車,和銷售公司鬧上了法庭,還成為了寧波消保委2014年消費維權十大案例之一
近日,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對去年的汽車投訴進行梳理,發現像徐女士這樣的苦主,不在少數。
去年,寧波汽車及汽車類商品投訴共受理2106件,與上一年相比上升了20.5%。從而2012年以來,汽車類投訴已經連續三年逐年遞增,並且增幅均超過20%。
車子還沒賣
就有了維修記錄
徐女士這樁買車公案,還得從2012年説起。
2012年10月,徐女士花了28萬元,在鄞州區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進口原裝轎車。
不過,在隨後幾天的駕駛過程中,徐女士發現車子有點不對勁,車子轉向存在問題。
10月26日,徐女士把車開到汽車銷售公司進行檢修。這期間,一個細節讓徐女士大為吃驚。
維修的施工單上顯示,自己剛買的車子,“最近維修日:2012年7月31日,最近里程:10公里”。
“車子還沒賣,就維修過?”徐女士要求對車子進行全面檢查。一檢查,發現轎車四個輪胎的品牌居然也不一致。
之後,徐女士又陸續發現車輛發動機外殼、避震器螺絲生銹,底盤缺少螺絲,車輛副駕駛電動座椅有故障等問題。
“我是不是買到了舊車?”伴隨著一個個問題的暴露,徐女士的疑問越來越大。徐女士認為汽車銷售公司肯定是把維修車輛冒充新車,存在欺詐行為,要求退車。
雙方協調不下,徐女士投訴到了消保委。鄞州區消保委調解後,雙方還是無法達成一致。最終,這一糾紛被擺到了法庭解決。
28萬元買到的是召回車
法院判決退一賠一
法院的調查結果,讓徐女士更加吃驚。
鄞州區人民法院受案後查明,徐女士的同款汽車曾在2012年3月,因該品牌進口商發現其存在座椅線束、燃油管路等缺陷問題而被要求召回。但這一情況,銷售公司並沒有告知徐女士。
與此同時,在交付新車時,工作人員在新車交車單還冒充徐女士簽了字,使得她更無從知曉交車單上的PDS檢測內容。
最終,法院支援消費者徐女士退一賠一的請求,判令徐女士將涉案車輛退還給汽車銷售公司,銷售公司除向徐女士退還購車款28萬元之外,還須賠償徐女士28萬元,同時再賠償徐女士保險費、車購稅等其他損失43463.30元。
該汽車銷售公司隨後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報通訊員 葛榮國
本報記者 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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