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新三包法,究竟能不能幫助消費者更好的維權?
從2013年10月1日新三包法實施以來,很多人都對這個問題打了一個問號。
去年3·15期間,今日早報曾聯合浙江省消保委等多家單位,對杭城的30多家4S店進行了暗訪,並面向全省徵集“汽車三包”案例。從調查和徵集的情況來看,“三包”政策實施一年多來,消費者的維權狀況並沒有得到切實改善,而成功退換車輛的消費者案例幾乎沒有。
不過,這樣的狀況在2014年發生了變化。2014年經過早報報道最後成功退車的車主就有兩位,在這裡我們把他們的故事做了一個回顧,希望通過他們的經歷能夠給其他還在維權路上的車主一些啟發。
一個月內,車主遭遇三次變速箱故障
杭州路虎極光車主成功退車
案例
1
路虎極光買來才半年,卻在一個月裏碰到三次變速箱故障。
2014年11月19日,今日早報重點報道了杭州一位路虎極光車主的離奇遭遇,引起了全國路虎極光車主以及極光潛在用戶的極大關注,祁女士也瞬間成了汽車圈的名人。(詳見2014年11月19日23版《一個月內,車主遭遇三次變速箱故障》)
祁女士的這輛路虎極光是去年情人節買的,開了8個月,有一天突然發現檔位挂不進了,之後顯示屏上顯示變速箱出現故障。
突然“罷工”的路虎讓祁女士非常尷尬,最後向購路虎4S店打電話求助,動用了平板拖車才把車運回了維修車間。
半個月後,車子終於換好了變速箱。當時4S店的售後經理還信誓旦旦地保證,兩三年內肯定不會有問題。結果有意思的是,僅僅過了5天,祁女士的路虎極光又一次癱瘓在了路上,原因還是——變速箱壞了。
才過了半個月就又遇到這樣的情況,這一次祁女士有經驗了,錄了一段當時變速箱故障的視頻,然後直接給4S店又打了救援電話。
一個月內,遭遇路虎極光三次變速箱故障,筋疲力盡的祁女士跟記者感嘆:“感覺自己不會再愛了!”
無奈之下,祁女士也翻閱了汽車新三包法,“根據規定,在保修期內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
祁女士認為,自己遇到的情況符合三包法中關於退車的規定,於是向4S店提出要求退車。後經過多方努力,最終成功退車。
祁女士經驗分享:
從退車到現在已經過去了3個多月,不過,這次從購車到遇到問題後維權,直至最後退車成功,我還是有很多自己的感受想跟大家分享,也需要感謝很多人。
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期待已久的這些新車,卻給我帶來了這麼大的麻煩。一台50多萬的新車,開了半年,變速箱壞了三次。
我有一個習慣,每次有出現問題的時候,我也儘量用手機拍下來或者錄下來,後來發現這個太重要了,尤其對後面取證環節上可以派用上場。
為了這事,我和4S店進行了多次交涉,但效果並不佳。後來,我聯繫了今日早報車週刊和小強熱線等專業的汽車媒體,在媒體的關注下,他們才開始重視起這個問題。
退車,不是想退就給退,在這之前我還沒有聽過新三包法實施後浙江省有成功退車的案例,對我來説壓力也很大。
為了弄清這個事情,我開始認真研究起新汽車三包法,對每一條政策法規進行詳細解讀,不清楚的地方就諮詢了身邊法律界和工商局的朋友,在得到他們肯定的答覆後,開始理性維權。
不過,維權過程並非一帆風順,遇到最大的痛苦是4S店的人到處踢皮球,從銷售經理到售後經理,再到副總經理一路到總經理,就這樣一直給你拖著。在這個過程中,恐怕很多消費者在漫長的心理戰中已經慢慢磨平了耐心。
但是,我仍堅信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在杭州這樣成熟的汽車市場下,在專業的媒體支援下,一定能幫助我解決這個問題。我想説的是,杭州是全國汽車消費最為成熟的市場,我們有錢買車,同時也懂得車,因此我的退車故事本身就非常具有範本價值。
案例
2
瑪莎拉蒂開一月修三月
紹興車主鄭女士成功退車
去年9月,早報汽車維權熱錢接到了一位紹興的瑪莎拉蒂車主鄭女士的投訴,接到瑪莎拉蒂這樣的豪華品牌投訴並不多,我們馬上展開了調查。
鄭女士反映,去年5月她在杭州駿意4S店購買了一台瑪莎拉蒂吉博力,總共花了100多萬。車子只開了一個月,變速箱就出了問題。
於是,她先就近把車開到了紹興的瑪莎拉蒂4S店進行檢測。“那家4S店的技術人員跟我説,這個是變速箱的問題,需要升級,但是他們這邊還無法解決。”
於是,她又把車子開到了購車的杭州駿意4S來修理。結果,這一來杭州,就再也沒有把車開回家。
從鄭女士的維修紀錄上記者看到,車子送進4S店修理後,在4S店裏維修了超過了100天。
鄭女士説,車子送進4S店維修了兩個多月,交車時間推了四次。萬般無奈之下她求助早報汽車維權熱線,想讓大家一起為她支支招,遇到這樣的問題她該怎麼辦?
早報最早對此事件進行了報道,並且找到法律和省消協有關專家,對鄭女士的車子進行分析,建議使用新三包法裏的條例進行維權。最終,經過長達5個月的協調,杭州駿意4S店最終同意退車,並一次性支付了鄭小姐100余萬元的車款。
鄭女士經驗分享:
花了100多萬買了一輛瑪莎拉蒂吉博力,卻出現變速箱問題,經銷商和廠家也遲遲以技術升級為由,並沒有給出一個確切的時間表。
我也查閱了新汽車三包,按照條例規定“在家用汽車産品三包的有效期內(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因産品品質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産品品質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也就是説,根據這一條規定,我完全可以要求經銷商給她更換一台新車。不過,從一次次的交涉過程來看,以及4S店的修理進度來看,不要説更換發動機,僅修理一次就要花上兩個多月的時間,所有的主動權都在商家的手上,自己如果想要退車,實在是太難了。
還是非常感謝早報等媒體介入,如果沒有媒體介入,我可能不會這麼容易就退車成功。通過這件事,也想給車友提個醒,買車還是要看品質,最好是市場檢驗過的産品。(記者 藍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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