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今年年底前本市將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車改涉及市、區兩級部門4.5萬輛公車和21萬名公務人員,全部公車及號牌均不會向社會拍賣。根據初步方案,停駛公車的流向主要為淘汰、封存、建共用用車平臺等。
1 目前北京公車改革進度?
市級機關摸底調查已完成
據了解,根據中央車改“時間表”,地方黨政機關公車制度改革完成的時限為2015年年底前。也就是説,北京應在今年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公車改革。
根據本市的公車改革原則,推進公車制度改革必須堅持社會化和市場化方向,通過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逐步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範透明、監督問責科學有效的公務用車保障模式。
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蔣力歌介紹,北京市車改目前已有初步的方案,該方案還未上報中央,正在積極和國家車改辦對接,“今年肯定要完成北京市公車改革”。
蔣力歌説,目前市級機關的摸底調查已經完成,正在進行區縣的摸底。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參加全市第一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需要發放補貼的人員範圍,涉及21萬人。
2 改革涉及哪些公車?
“出勤率”低可能被停駛
蔣力歌表示,封存哪些車、留用哪些車,主要取決於某個崗位公車的“出勤率”。“比如一些遠郊區縣的部門崗位人員,辦公出行一次的耗時較長,這類公車就可能會被保留。”她説,目前本市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用車的“出勤率”差別很大,相關部門也已摸底掌握了各單位公車使用情況。
同時,財政部門也調查了每一輛公車日常行駛、養護成本的“大數據”,作為公車“瘦身”及制定補貼標準的輔助依據。
由於本市公車改革並非是按用車部門、用車人員級別“一刀切”,因此,目前公車保留的比例還未最終確定。不過,根據目前設計的改革方案,改革後留存繼續使用的公車運作成本肯定會比改革之前明顯降低。
3 補貼該如何發放?
高出勤崗位可調高補貼
根據中央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方案,取消公車後,各級黨政機關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
但記者了解到,由於不同的崗位出勤需求不一樣,有公務員反映補貼可能存在不夠的情況。
補貼到底該如何發放?對此,蔣力歌説,國家對於公務交通補貼有高限和低限,地方可以自己來調,檔次可以分得更細緻一些,有些高公務出勤的崗位可以往上靠。她表示,根據本市現階段的經濟發展狀況和公共交通出行成本等因素測算,改革後本市公務人員交通補貼標準與已率先完成改革的中央單位基本持平。但區縣是由區縣自己來確定,“各個區縣可根據市級情況來制訂本區縣的方案,包括邊遠山區、鄉鎮等情況在內”。
4 “停駛”公車如何處理?
車輛及牌照不向社會拍賣
蔣力歌説,不論是公車本身還是隨車牌照,都不會向社會拍賣,這也是北京版公車改革方案與中央版方案最大的區別之一。
在本次改革中,4.5萬輛公車的流向主要有4種渠道
A 淘汰排污較高車輛
淘汰一批達不到相應環保標準的車輛,比如黃標車,或其他排放污染較高的車輛。
B 封存車輛優先補充執法部門
將封存車輛優先補充執法部門用於增加或補充執法車輛。蔣力歌説,公車裏有很大一部分是一線執勤執法車,屬於超期服役狀態。根據公里數和年限已經到了要淘汰的標準了,“取消的公車裏比較新的、車況比較好的車,完全可以補充用作執勤車輛”。
C 建立多單位共用“用車平臺”
建立由幾個單位共用的過渡性“用車平臺”,即選擇一批車況不錯的公車組成車隊,由幾個委辦局“共用”,目前的一些調研、檢查工作通常會涉及多個政府部門,這些原本歸屬某一個單位的公車便會被改為多部門“共用”用車。
D 停駛公車部分進入“更新池”
在改革中被停駛的大部分公車都會被暫時封存,進入全市統一的公車“更新池”——當未來市、區部門提出公車更新要求並被批准後,就可以從這個“更新池”裏提車。
□分析
車改建立“用車平臺”可解決司機安置問題
被稱為“國內車改第一人”的公車問題專家葉青認為,北京市不拍賣公車,同時建立由幾個單位共用的過渡性“用車平臺”的車改舉措,更接近於一種過渡性措施,後續可能還會進行調整。
對於北京市所採取的公車不拍賣建立共用“用車平臺”的做法,葉青認為,這一做法可能在執行幾年後進行後續調整,有可能最終通過拍賣等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只保留必要的專業技術用車和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等。
葉青還分析稱:“個人認為,如果將公車拍賣,背後涉及的公車司機安置問題難以在短期內解決。讓大量的公車司機在短期內全部實現轉崗不太現實,那麼建立共用‘用車平臺’的做法,就可以解決不少司機的安置問題。”
□建議
違規用車“兩頭吃”採取“遞進式”處罰
目前已經有媒體報道,在實施車改的個別地區,部分公務員在領取車補後仍違規使用公車。這種“兩頭吃”的現象以後應如何避免?
葉青表示,全國都實施公車改革之後,這種情況可能還會不同程度地存在。他建議,對於拿車補還違規用公車的情況,第一次出此問題可以補交租車費用,批評教育;第二次則在補交車費的基礎上加收同等數量的罰款;第三次則要紀律處分。
葉青還告訴記者,2015年新年伊始,江西省新餘市對全市288家公車改革單位過去一年來租用公車情況開展突擊檢查,56家違規租車單位被點名批評並要求限期整改,個人補交違規租車費用8萬餘元。大都是因“其他特殊情況用車”惹的禍。《新餘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交通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是“其他特殊情況用車,可以申請公務用車”。葉青稱,現在有關部門要對“其他特殊情況用車”等規定進行細化,細化了才可以操作。
使用統一車牌便於公眾監督
車改後,被保留下來繼續使用的公車是否應有明顯標識,以便公眾監督?對此,葉青認為,各類執法車已經有了外部特徵,比如車門上寫有“執法”字樣,其他公車可以安裝GPS,便於“內部人員”監督,“繼續使用的公車還宜使用統一的公車車牌,特定車牌便於公眾的監督”。
■公車改革背景
2014年7月16日,《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下發。按照新方案,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2015年1月16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宣佈,中央層面取消的3184輛公務用車已全部封存停駛,春節前將啟動首批公車拍賣。至2月1日,首批300輛公車分三次全部拍賣完成,三次拍賣總成交金額約1941.8萬元,無一流拍。據了解,各地車改試點大致為三類模式:一為公車貨幣化,二為公車集中管理,三為上述兩種模式的結合。
(記者陳蕎 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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