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12日電題 1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再度宣佈上調成品油消費稅,這也是國際油價暴跌背景下,一個多月來我國第三次上調成品油消費稅率。
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依法治國”“稅收法定”的原則下,三次調整成品油消費稅都未經人大批准,調整是否合法?依法調稅的程式應該如何?我國稅收法定的“時間表”是什麼?針對外界的各種質疑,記者採訪了權威法律專家。
現有法律法規下調稅是合法的
北京大學法學院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説,稅率的調整,是稅收法定原則下全國人大專有的權利。判斷目前成品油消費稅調整是否合法,首先要看國務院是否有權調整稅率。
劉劍文説,上世紀80年代初,為適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對稅收立法的迫切需要,併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修改法律積累經驗,1985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必要時可以根據憲法制定有關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
2000年,全國人大通過的《立法法》第九條也規定,應當制定法律但尚未制定的事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其中的部分事項先制定行政法規。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認為,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和《立法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根據實際需要,對其中部分事項先行制定行政法規,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對有關稅收制度進行相繼調整。
此外,現行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專家表示,從現行法律法規下,由國務院研究決定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的決定頒布政策操作文件,符合現有的程式。
調稅倒逼消費稅立法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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