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這幾年以來,因為扶路邊摔倒的老人被訛的事情可並不少見。可是接下來這件事你可能覺得稀奇!因為倒地的老人不是被撞倒的,而是被嚇倒的!近日,卡車司機張勁安開車途經江蘇興化市陳堡鎮時,一位騎著三輪車的82歲老太太,倒在他車頭前兩三米遠的地方。張勁安下車扶起三輪車,老太太稱自己摔倒是因為“被嚇到了”。
經檢查,老人輕微骨裂,家屬要求張勁安賠償五六千元。交警勘查現場後認為,張勁安駕駛的車輛雖然沒有和老太太發生碰撞,但老太太被嚇倒與司機開車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張勁安需要承擔一定責任。對此,張勁安很不服氣——“被嚇到”難道也能作為交通事故認定的依據?
司機張勁安萬萬沒想到的是,本來是去扶摔倒的老人,沒想到卻被捲入一場在自己看來莫名其妙的“交通事故”:
張勁安:摔倒的時候第一反應我是不敢扶,我就等一會兒,把手剎拉上來,因為(路被擋了)一時半會也走不了,過了一會兒有個女的來扶她了,我看有人扶了我就不怕了,有人扶了我怕啥呢,幫她把三輪車扶起來,人也扶了一下,結果一扶之後,她起來就怪我了!
事故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張勁安駕駛大貨車從陳堡鎮小區向主幹道轉,遠遠看到一個老人騎車過來,於是他停車等待,準備等老人通過後再轉彎駛上主幹道,可是在距離他車頭兩三米遠的地方,三輪車側翻了,老太太也摔在地上:
張勁安:我把檔也摘掉了,踩著剎車在這等她,等她過去之後我再走,老太太就過來了,我眼睜睜看著她正常騎著呢,往路中間騎,是個小三輪車,可能老太太坐的重心比較高,她往左邊一拐,摔倒了。
隨後張勁安撥打110報警,陳堡交警中隊民警趕到現場處置。陳堡交警中隊副中隊長魏錦松表示,雖然張勁安的車輛與老太沒有發生碰撞,但也算是交通事故。張勁安説,魏錦松當時向他舉了這麼一個例子:
張勁安:他給我舉了個例子我給你説吧,就是打比方説,一個騎摩托車的在馬路上正常行駛,一個小車從後面超過來,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小車急打方向,把摩托車逼到溝裏去了,但是沒發生碰撞,那這小車有責任的。我説這種情況小車肯定有責任,但接受不了他把我定性為這種情況。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表示,沒有發生“碰撞”並不能排除交通事故,但是“交通事故”這一認定需要有更嚴格的依據:
岳屾山:如果認定是屬於交通事故,就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進行處理,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到底老太太的摔倒和他來説是否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這個需要交警部門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是他這車已經停在這了,(老太太)從車這經過,突然摔倒了,一般來説不會被認定屬於交通事故了。
魏錦松不願意透露更多資訊,只表示,事故責任認定仍在調查過程中:
魏錦松:不好意思這個事故我們還在調查處理當中,現在也不好跟你説怎麼樣。事故認定書暫時還在調查之中呢。
摔倒老人馮女士的家人拒絕對此事作出回應。但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馮女士的女兒曾表示,按照醫生説法,母親需要動手術,放鋼板,需要上萬元,但她認為母親年紀大了,又有高血壓,用石膏固定好就可以了。稱“只想讓司機貼個五六千,但司機只想貼500塊。”
但是張勁安覺得很冤枉,他覺得,這事不是自己的責任,憑什麼要賠錢:
張勁安:交警説,我有一點點,就是可有可無的(責任),老太太説我把她嚇著了,我説如果我是動態的,或者我車已經開工路了,哪怕我車到馬路上不行駛,你害怕了都算我有責任,我是從小區出來的,離路基線還有一米遠,而且我車屬於靜止狀態,你老太太在路上騎車,還下雨,你摔倒了,怪我,我就想不通這個事情。
岳屾山表示,如果最終認定為交通事故,機動車就需要依法負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到底“驚嚇”的因素在交通事故中該如何認定?岳屾山認為,要根據當時兩車的狀態作判定:
岳屾山:但如果人車就停在這了,讓你走,你不小心摔倒的話,你基於自身原因造成摔倒,那就不應該認定交通事故,不能説怕就構成交通事故,怕、驚嚇不能作為構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從11月30號事故發生直到現在,由於自己的貨車一直留在交警隊,張勁安一直沒能恢復正常運輸,這幾天耽誤幹活的損失早就已經超過了家屬索要賠償的額度,但是張勁安不服氣:
張勁安:(交警和家屬)意思就是説,讓我多少意思一下,把這事了了算了,我性子也倔,我貨都拉不成了,我要是都不討回公道,我幹嘛啊我!(記者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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