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1月10日電(王華 彭楠)廣州市政府10日宣佈,對提前報廢“黃標車”實施經濟獎勵,最高可達3萬元人民幣。
黃標車是指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有關研究表明,“黃標車”的污染物排放量通常是標準車的4、5倍,最高甚至達到28倍。
據統計,至2013年底,廣州尚有“黃標車”11.1萬輛,佔汽車保有量的5.2%。廣州為效削減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當天推出獎勵政策以加快淘汰黃標車。
根據當日公佈的“鼓勵提前報廢黃標車獎勵實施方案”,獎勵標準按照車輛使用年限和不同車型設定,共分3個檔次,對12類車型按照不同標準進行獎勵,最高獎勵30000元,最低獎勵5000元。
廣州市環保局副局長章威當日公佈了三個時間節點:力爭2015年6月前該市全面推廣使用國Ⅴ標準車用柴油;2016年前提前實施機動車國Ⅴ排放標準;2017年前在全市行政區域內禁行黃標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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