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東省交管局獲悉,2014年10月18日,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小微型麵包車、摩托車生産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所有新出廠的摩托車在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前,不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同時,所有新出廠的兩輪摩托車産品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對未按規定配備安全頭盔的,不得出廠銷售,不予登記上牌。(記者李棟 通訊員陳霧航)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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