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再獲實質性進展!昨日 (8月1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處獲悉,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首要依據——“行業示範條款”正在內部徵求意見。按照保監會的制度安排,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成立的商業車險行業示範條款修訂小組(以下簡稱修訂小組),在2012版示範條款的基礎上,對條款、單證和免責事項説明書等內容修訂、完善。
記者昨日獲得的相關徵求意見內容顯示,條款修訂擴大保障範圍,如刪除了三者險種“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的責任約定,使車險條款更加人性化。在附加文件的修訂上,編寫了免責事項説明書,增加投保人手書內容。還刪除了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以滿足消費者對商業車險保單“即時生效”的需求。
遵守合法、合理、通俗性原則
多家保險公司內部人士表示,這次行業示範條款主要是在2012版基礎上修訂。
據悉,此次修訂小組依據合法性、合理性、通俗性原則修訂,形成《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範條款》(以下簡稱《示範條款》)。在此基礎上,保險公司可經行業協會預審後,向保監會報批創新型條款,可在一定範圍內擁有商業車險自主定價權。
修訂的內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對2012版示範條款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二是編寫了免責事項説明書,增加了需要投保人手書確認的內容;三是優化單證體系,修訂了投保單、保險單行業範本,並設計了方便消費者隨身攜帶的保險憑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擬定的行業示範條款,主險包括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共四個獨立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附加條款有11個,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車身劃痕損失險、發動機涉水損失險、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車上貨物責任險、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不計免賠率險、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指定修理廠險。
車撞自家人保險也要賠
出於防範道德風險的目的,為防止不良用心者為騙保對家人進行加害,在目前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和駕駛人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是列入免責範圍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是行業慣例。然而在實踐中,該免責條款卻受到消費者普遍質疑,引發了諸多保險合同糾紛。《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這一免責條款將在擬定的《示範條款》中被刪除。
對此修訂,中保協解釋稱,考慮到家庭成員也存在財産不混同的情況,並且駕駛機動車故意造成家庭成員傷亡是犯罪行為,會受到刑事法律制裁,因此刪除了三者險種“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的責任約定,增加三者險的賠償責任,使車險條款更加人性化。
此外,在條款修訂方面,還進一步理順條款機制,以減少司法審判中的爭議。如部分公眾認為,“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事項之間存在矛盾”。因此,在條款總則部分、責任免除部分分別對保險人承保責任範圍,保險責任和出位責任的關係作進一步明確約定,強調保險人承保風險的範圍,即“對保險責任範圍內,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範圍的損失或費用,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按照承保險種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近年來,圍繞車險生效時間的糾紛時有發生。中保協表示,實踐中曾出現駕駛人在辦理保險手續當日發生事故,因保險合同未生效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而引發爭議。針對此情況,此次修訂刪除了保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以滿足消費者對商業車險保單 “即時生效”的需求,由保險公司根據實際出單時間填寫,從而減少因生效時間滯後所産生的爭議。
免責事項須消費者簽名確認
除了擴大保障範圍、理順條款機制、理順條款文字等,《示範條款》在附加條款方面也有新規定。
根據《保險法》第17條規定,保險公司應履行免責事項明確説明義務,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説明的,該條款不産生效力。”由於各保險公司執行的標準不統一,效果不理想,在多數情況下未能很好地幫助投保人理解條款內容。另外,保險公司難以舉證其是否明確履行説明義務,容易因此與投保人産生保險糾紛。
為減少這方面的法律糾紛,擬定的《示範條款》編寫了“商業車險免責事項説明書”,對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約定進行了集中表述,並對條款中容易引致歧義的內容進行解釋。在免責事項説明書的開頭,用禮貌用語詳細介紹了保險合同設置免責條款的原因、免責事項説明書的主要內容以及保險公司履行説明義務的方式方法。而在免責事項説明書尾部,印製了“投保人聲明欄”。
參照銀行業和證券業的通行做法,增加了投保人手書內容、簽字確認欄。消費者在該免責事項説明書上簽名並手書有關內容的,將作為保險公司證明自己履行了明確説明義務的初步證據。(記者 涂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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