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重型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重汽公司)剛剛贏得一場官司。
事情要從陜重汽公司子公司陜西重型汽車進出口有限公司一名4年前辭職的員工王志堅説起。王志堅離職後在香港地區註冊了與陜重汽公司同名的公司,並在西安註冊了 與 陜 重 汽 公 司 注 冊 商 標“SHACMAN”音譯相同的公司陜西沙克曼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陜西沙克曼公司)。
這起不正當競爭民事糾紛案經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之後,由於王志堅方面不服判決而上訴至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最終,本案以陜重汽公司的勝訴而告一段落。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陜西重型汽車公司(王志堅註冊)註冊“WWW.SHACMAN.COM”域名和使用陜西重型汽車有限公司名稱的行為,在主觀上具有明顯的惡意。在客觀上降低了原告註冊商標的無形資産價值,損害了原告的利益。被告陜西重型汽車公司的行為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後作出終審判決,維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被告陜西重型汽車有限 公 司 注 銷WWW.SHACMAN.COM域名。
此外,陜重汽公司還面臨著“真假”公司同時存續的尷尬境地,位於香港地區的 “陜西重型汽車有限公司”依然存在,意味著陜重汽方面維權之路未止。
起源於王志堅註冊的兩家與陜重汽公司直接相關的公司,一家是王志堅在香港地區依據香港《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的與陜重汽公司同名的陜西重型汽車有限公司;另一家是王志堅在西安經工商核準登記成立的陜西沙克曼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王志堅為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的核準登記經營範圍為 “卡車整車銷售與出口,卡車零配件、工程機械及零配件的銷售和出口,商品的代理服務”。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陜西重型汽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志堅辭職前就是原告所屬子公司的員工,王志堅對原告公司商標的權利狀態、所享有的知名度及該商標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十分清楚,其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由於該案中並未涉及兩家同名公司有關“孰真孰假”方面的糾紛,接下來,雙方就此將如何交鋒引人關注。
就上述情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陜西沙克曼公司、陜西重型汽車公司、王志堅的共同委託代理律師,但對方表示,本案已完結,不願再發表意見。而記者亦向陜西汽車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去採訪函,但截至發稿時仍未收到回復。(記者 張靜 畢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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