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佈了《關於促進手機軟體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裏對打車軟體存在的諸多問題作出了規定:對駕駛員終端軟體發放與使用進行管理、逐步實現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統一接入管理、出租汽車駕駛員行車過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機,以及企業進行市場獎勵計劃要提前與交通部門溝通等等。
5月28日,滴滴打車軟體公司表示擬好了意見反饋書,準備上交給交通運輸部。
出臺意見稿有助於保障乘客權益
對於政府制定打車軟體的統一規範,經常打車的蘇州市民李陽表示,無論是打車軟體還是車載終端,保障乘客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李陽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當地計程車車載平臺也需要司機手動搶單,每次司機聽到提示音就要去看螢幕上的內容,有的司機還一邊拉活兒一邊用手機軟體搶單,乘客和司機的安全缺乏保障。“司機左顧右盼,看得我心慌。”
針對安全問題,此次徵求意見稿裏明確指出,“出租汽車駕駛員行車過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機。使用手機查詢或者應答召車業務的,應當在車輛停止、不影響行車安全的狀態下進行。”同時,還特別強調“實現即時召車需求資訊只能向空載出租汽車推送和播報”。
滴滴打車事務部總監趙思雯表示,目前計程車有GPS定位,車內還設有空車的標識器,掌握司機空載情況、向空載計程車推送資訊,從技術上來説沒有困難,而且能保證司機乘客的安全,公司會積極配合做進一步的技術研發。
此次徵求意見稿裏還重點規範了司機的一系列使用行為。如不得加價議價;不得在行車時使用、接聽手機;不得在機場、火車站等地,通過手機召車軟體等方式在排隊候客區攬客等等。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秘書長王麗梅指出,手機召車軟體給一些人帶來打車便捷的同時,也影響了通過其他方式打車人的便利。
在她看來,交通運輸部提出這些要求有助於保障全體乘客的權益均等。如不加價議價,有助於規範服務;讓司機專心致志地開車,降低了安全風險。只要從技術上對資訊的推送做到有效控制和管理,就不用擔心司機在載客中忙著搶訂單,也省去了後續監管。
對於徵求意見稿中提出的“鼓勵研發使用符合安全規定、方便駕駛員操作的新型應答接單硬體設施設備”, 趙思雯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對於滴滴打車軟體存在的不足和産生的使用風險,公司也在考慮做技術改良。
北京新月聯合汽車公司計程車司機趙德海(化名)開計程車8年了,他更關心的是以後打車軟體公司是否還會給司機獎勵補貼。
前不久,“滴滴”、“快的”已經停止了對乘客進行補貼的行為,但仍保留了對司機的獎勵。
此次,徵求意見稿規定,企業進行市場獎勵計劃,應提前10日與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溝通,並提前5日向社會公佈獎勵計劃實施標準和時限。對此,滴滴打車公司的理解是,今後企業再向乘客或司機開展獎勵或補貼,都需要事先溝通、報備。
此前,“滴滴”、“快的”大量補貼使用打車軟體打車的乘客和計程車司機的“燒錢行為”,在短時間內吸引了大量人下載使用打車軟體的同時,也引發了質疑。
王麗梅指出,這種獎勵補貼不能被看做是市場化行為,表面上看使用打車軟體的計程車司機和乘客享受到了補貼,但帶來了服務的不公平,客觀上對服務市場秩序産生了不利影響,政府應慎重並對獎勵的具體做法予以規範。
“我們要明確計程車是為誰服務。”王麗梅認為,如果計程車只為使用打車軟體的乘客服務,那在市場競爭下搞補貼並無不可,但計程車是為更廣泛的公眾提供服務,當中包括不用打車軟體的用戶,因此應該有統一公平的市場規則。
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規劃院院長張國華也表示,企業靠獎勵補貼的方法爭奪市場份額,終究不是長久之計。作為市場化運營的企業,應該考慮到可持續發展問題,競爭不應該靠補貼,而應該靠提供更高效、高品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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