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汽車  > 正文

評論:4S店經營模式需要新變革

2013-09-10 09:28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實施八年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有望在短期內被修改。近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商務部例行發佈會上表示,近年來汽車供應商與品牌經銷商關係不和諧,強制規定經銷商經營模式,收取建店保證金,強行壓庫、搭售等矛盾和問題突出。因此,“有必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完善,規範企業經營行為。”

  記者點評:自2005年《辦法》出臺之後,整車廠商就被賦予了極大的權利。汽車流通領域的經銷商為取得汽車品牌授權不得不處於從屬地位。

  從去年開始,汽車産能過剩已成定局,終端市場競爭白熱化,經銷商虧損的現象日益加劇。而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處於微利和虧損經營的經銷商比例,已擴大至接近70%。而不難預計的是,隨著汽車三包政策的實施,還會進一步加大經銷商的運營成本。

  從業態的發展看,當前4S店的經營模式,存在土地資源和人力資源浪費的硬傷。如一個上千平方米的展廳,僅擺放三幾款車,不管從經銷商的生存環境,還是土地資源和人力資源的合理利用來看,4S店的經營模式都需要新的變革。(文/記者羅林)

[責任編輯: 雍紫薇]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