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單行道!逆行扣6分,完了完了!”“怕啥,我回頭給你找個本,買分就行了。”
2013年6月1日,記者在朋友車裏,聽到了如上對話。駕駛員轉頭問記者:“你有本嗎?借我扣扣分。我已經違章多次,要扣36分了。”
他們口中的“本”指的是駕駛證,“分”就是駕照分數。
原來,現在一些司機因為車輛違章太多,駕照分數不夠扣,會借親戚朋友的駕照“頂包”。新交規實行後違章處罰力度加大,許多車主的12分一不小心就被扣光了,而那些考到駕照之後長期不開車,閒置的駕照被稱為:“僵屍駕照”。“僵屍駕照”的存在給違法車主逃避駕照扣分的處罰。而隨著“頂包”扣分的生意越做越多,有些資源較多者,做起了“僵屍駕照”仲介生意。
據報道,“僵屍駕照”的分數買賣過程很簡單:在網上聯繫,買分者、賣分者和駕校三方甚至可以完全不見面,駕校所賺取的利潤,可以達到100元甚至200元。
武漢的梁女士拿到駕駛證後由於懷孕了,一直沒開車。5月底,曾一起在駕校學習的學員陳女士聯繫梁女士,問其是否願意有償代扣駕駛證上的分數。經過溝通,梁女士同意“借”自己駕照的6分給陳女士。
5月30日,按照約定,陳女士將自己違章車輛的車牌、發動機號和車輛行駛證檔案編號發給梁女士,後者登錄武漢市公安局官方網站,在網上用自己的駕照分數為違章車輛代扣3分。隨後,陳女士支付了梁女士600元“有償使用費”。
與此同時,武漢某高校的在讀研究生羅某,正在聯繫買分業務。
羅某告訴記者,“自己拿駕照剛滿兩年,近幾個月才正式開始開車。”羅某説,由於是新手,違章次數較多。最近,她正忙著到處找駕照代扣駕照分。
在網上聯繫了賣家後,羅某一邊等待賣家到來,一邊與記者交談。原來,羅某已經是第二次從事買賣駕照分業務了。“去年是賣家,親戚的駕照扣分多,找我買了6分。今年是買家,估計得買三個本才能湊齊。”
羅某向記者大致介紹了買分過程:辦法一,買分者將車輛行駛證原件交給仲介,仲介通知賣分者到交警大隊碰面,當場頂包扣分,當場支付。辦法二,買分者將違章車輛的資訊告知仲介,賣分者會在網上完成扣分。
而據“資深仲介”介紹,買分者主要是兩類:一是物流公司的司機,常年在路上跑,有時不到半年分數就快扣沒了,為了避免學習等繁瑣的程式,他們往往會自掏腰包買分;還有一類就是買車不久的新手,被扣分後不願意再回去學習,覺得買點分數比較方便。
做成羅某的買分生意後,仲介還不忘聯繫業務:“羅某,如果下一年,駕照分數扣得不多,還可以聯繫我賣分。”
“客源”對仲介至關重要,一些仲介甚至與駕校建立了長期聯繫,通過收購學員手中空閒的分數,同時為了擴大渠道,而駕校也會嘗試讓“客人”幫其介紹生意。介紹賣分者,一次提成100元,但“一次(賣)低於6分就不要介紹了”。介紹買分者,一分則能提成70元。
不過據了解,“頂包”的通常是電子眼拍的違章,“比如違章停車,駕駛員不在;再比如市內的電子眼抓拍,通常是拍車尾,這些情況都無法知道到底是誰違章。買分賣分者正是鑽了這樣的空子。”一名交警這樣告訴記者。
有律師認為,對於買賣分數的雙方,民事上可認定代扣分為無效行為,行政上是妨礙公務的行為。情節輕微者可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不過,目前被抓住頂包的雙方,一般只會判定代扣分行為無效。律師提醒,頂包者需要注意,若違章車輛有可能涉及交通案件,頂包者在知情的情況下依舊賣分,則涉及包庇罪等刑事責任,若不知情,也會捲入一場刑事案件,給自己找麻煩。(記者 徐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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