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十三五”時期要切實拉長農業這條“四化同步”的短腿、補齊農村這塊全面小康的短板。當前農業面臨諸多矛盾和難題,“病症”各異,但“病根”都出在結構方面。只有通過調整農業結構,提高農産品供給有效性,才能推動我國農業提質增效,從根本上破解農業發展難題。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個概念在這次會議上首次被提出。我國糧食生産今年取得了“十二連增”,在這個喜人成績的背後,今年的糧食進口規模可能會再度創下記錄,國內托市收儲的糧食庫存也保持高位,呈現出生産量、進口量、庫存量“三量齊增”的怪現象,也折射出了目前農業形勢的複雜性。
此外,我國農業生産還面臨著農産品價格“天花板”封頂、生産成本“地板”抬升等新挑戰。以前的農業發展過於注重數量增長,導致土壤肥力和地下水資源過度消耗,這些資源環境的硬約束加劇了風險。更為重要的是,按照時間表實現完全脫貧僅剩六年時間,隨著農民賣糧難、種糧收入低成為常態,明年作為“十三五”開局之年,農業改革的壓力可謂空前之大。
在此背景下,今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把調結構放到了首位。會議強調要提高農業供給體系品質和效率,使農産品供給數量充足,品種和品質契合消費者需要,真正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産品有效供給。當前,要高度重視去庫存、降成本、補短板。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是農業結構性改革的基本底線,要保稻穀、小麥等口糧,保耕地、保産能,保主産區特別是核心産區的糧食生産,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經歷了三次大的結構調整,上世紀80年代初期建立了農業市場流通體制和機制;90年代末期強調提高經濟作物的供給;2003年制定了扶持糧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當前這一輪結構調整,目標是構建現代農業的産業體系、生産體系和經營體系。
應該看到,當前各地出現的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將成為這一次改革的主攻方向,將為農業結構性改革提供直接動力。過去幾年,隨著農村土地産權關係進一步明晰,全國農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總面積已經超過了30%,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層出不窮,已逐步成為現代農業建設的生力軍。可以説,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成為未來推進農業專業化、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動力源泉。
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新型經營主體對資金週轉、抵押擔保等需求也會相應提高。因此在政策面上,需要更多國家惠農政策由普惠向新型經營主體轉變。例如進一步健全財政金融支援政策,降低農業投資風險;轉變財政補貼方式,減少直接補貼比例,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加大金融市場開放力度,採用貼息貸款等方式推動金融資源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等。
[責任編輯: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