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陸公佈的中央政策文件中,通常第一條就是聚焦在解決“三農問題”,顯見大陸對農業發展、農民收益與農村建設的重視。日昨大陸農業部總經濟師畢美家表示,大陸要學習臺灣發展現代農業的經驗,雙方需要在這方面深入合作,我們非常贊同兩岸應積極推動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
眾所皆知,臺灣農業發展甚早,除了稻米、水果、蔬菜、茶葉、蘭花等農業生産技術舉世聞名外,在農民組織、農業教育、農産運銷、農業金融、農業保險、品種改良、休閒農業、環境保護等方面也非常有經驗。
兩岸農業有非常優越的合作條件,大陸有廣大的土地、豐富的農業資源、勞動力成本也相對較低,再加上有13億人口的龐大市場,非常適合臺灣農民前往發展;臺灣則在農業技術、産業化水準、組織化程度、資金等方面都有相對優勢,雙方可以相互合作、共創雙贏。
過去大陸曾推出“臺灣農業示範園”、“臺灣農民創業園區”等兩岸農業合作政策,但是這種著重在“生産面”的農業合作,並無管理、運輸、銷售、金融、保險、農民組織與農民教育等配套措施的配合,往往效果有限。
2008年兩岸關係改善後,雙方也在幾個方面推動農業交流合作,首先,在農産品貿易方面,ECFA生效後,臺灣18項農産品出口大陸享受降低關稅與通關便利的優惠,使得臺灣農産品外銷大陸的金額大幅增加,其中以石斑魚、茶葉、冷凍秋刀魚及生鮮甲魚蛋之出口成長最為顯著。
其次,在植物品種權保護方面,“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後,兩岸同步受理植物品種權的優先權主張,保障雙方的研發成果,包括技術專利、植物品種及商標或産地標示等。
第三,在農産品檢驗檢疫合作方面,“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生效後,雙方建立動植物檢疫與檢驗諮商機制,就兩岸疫情通報、檢疫檢驗查證、出口農藥殘留標準調和進行協商,以防杜疫病蟲害經由貿易管道入侵。
第四,在兩岸新興産業合作方面,臺灣推出的“生物科技”與“精緻農業”與大陸推出的“生物育種”目標一致,都在提升雙方的農業科技水準,目前雙方選定“低溫物流”作為先期合作項目,就是著眼于現代化農産品(包含食品)冷藏或冷凍的運輸合作,相信對未來兩岸農業升級會有幫助。
然而,上述的兩岸農業合作似乎僅局限在農業各部門“點”的合作,缺乏整體農業“面”的合作,所以誠摯建議兩岸要推動全方位的農業交流合作,才能從個別“點”的成果邁向整體“面”的成果。
舉例而言,臺灣的農民組織發展非常成熟,如農會、合作社、産銷班,不但結合個別生産的農民成為規模經營的團體,並且爭取農民權益,甚至推廣農民教育。就這方面而言,大陸農民專業合作社雖已有68萬個,但是運作水準和發揮的作用與臺灣差距非常大,這方面雙方可以好好合作。
又如在農産運銷方面,臺灣的批發市場非常發達,可以運用現代的電腦資訊科技,有效處理農産品銷售、價位、收付款、甚至農業保險等方面的問題,同時透過批發市場,大型消費戶,如超級市場、餐廳、學校營養午餐或公司團膳可以直接向批發市場訂貨,個別客戶也可透過網路訂購,消除中間剝削。
相較之下,大陸先進的農産運銷系統仍然缺乏,各地大都還處於傳統的農産品交易市場,如果能引進臺灣現代化的農産品運銷體系,相信對大陸整體農業發展會有一定的幫助。
總而言之,期待兩岸儘速推動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讓臺灣農業可以透過大陸的土地、資源、勞動的優勢,取得進一步的發展;同時也讓大陸農業透過與臺灣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有效解決“三農問題”,創造兩岸農業互利雙贏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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