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家庭農場”新概念。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專家指出,發展家庭農場可以解決當前農業經營規模小、效益低的問題,有助於農業生産走向市場化、專業化和規模化,有利於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小耕作難有大效益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負責人解釋説,所謂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産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發展家庭農場,旨在解決中國農村家庭承包存在的分散經營、資源浪費、效益低下等問題。“我國長期歷史形成一种家庭的小面積的耕作,這種小面積的耕作形不成大規模的種植效益”,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袁鋼明表示,小面積的小規模種糧經營方式不適應我國未來的發展。所以我國必須走世界上很多國家已經實現的道路,就是種糧方面要實行大規模經營,使很少的人可以種很大面積的糧食。
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與過去生産建設兵團農場和家庭承包相比,家庭農場吸取了二者的優點。袁鋼明分析説,家庭農場和過去的建設兵團農場不一樣,以家庭為單位,和家庭承包也不一樣,因為它有一種企業化或有獨立核算的現代化經營體制。所以家庭農場結合了我國家庭承包的優越性和現代經營體制的優越性,集合兩種優越性來實現規模經營。
經營好家庭農場,可以使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袁鋼明説,農場把土地集中起來後,一般向有種植經驗的有能力的農戶集中,土地集中規模以後效益就更高,土地規模就更大,使用的人力配置也更加合理有效,所以既能夠使土地實現規模經營,而且勞動力的報酬也能實現增長。
據報道,上海松江幾年前就推出了“家庭農場”,一戶農民兩個勞動力組成的家庭農場,能承包100畝水稻田,一年純收入達5萬元左右。另據報道,江西南昌安義縣種糧大戶淩繼河承包了1.5萬畝稻田,聘請100多個農民幫他管理,每個農民每月能領到2500元工資。據悉,目前農業部確定的33個農村土地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地區,已有家庭農場6670多個。
規模經營並非越大越好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指出,適度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可以提高經營效益,但經營規模也並不是越大越好。作為農業的基本經營主體,在一定的投入水準、技術水準、生産條件下,農戶的經營規模會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經營規模超自身經營能力後,資源利用率、土地産出率和經濟效益都可能下降。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表明,全國共有農業生産經營戶1.98億戶,其中純農戶1.67億戶。如果都大規模經營,其餘農戶轉到哪兒去?我們一方面主張適度規模經營,一方面扶持以農民為主體的合作經濟組織,通過建設社會化服務體系,解決一家一戶解決不了、解決起來不經濟的問題,而不是換一個經營主體。
業內人士提醒,建設“家庭農場”還要解決好勞動力和土地流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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