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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強調互金監管不留死角 摸清資金來源成關鍵

2016年07月04日 09: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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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tech”概念正受到不少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的熱捧。然而,熱捧背後,也存在監管套利的風險。日前,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明確指出,要劃清網際網路金融和Fintech的界限,Fintech要與持牌機構合作才能從事金融業務,並拋開表面屬性,從業務模式出發進行穿透式監管。

  劃清界線

  伴隨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收緊,Fintech的概念再次火了起來。今年上半年,Fintech被炒得火熱,而不少網際網路金融公司不約而同宣佈轉型為金融科技公司。在上週六舉行的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從業機構高管系列培訓會上,劉向民提到,應劃清網際網路金融和Fintech的界限。他表示,Fintech不直接從事金融業務,主要是與持牌機構合作。而網際網路金融的本質仍然是金融,風險屬性並沒有改變,同樣具備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等特徵,在行業高速發展的同時,風險也在快速積累,並已經開始爆發。

  Fintech,即finance+technology的縮寫,英文原意是“金融科技”。Fintech和網際網路金融到底存在怎樣的關係?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解釋,“金融科技”來自於國外,“網際網路金融”是國內獨有,二者有著內在的聯繫。網際網路金融可以看做是金融業務科技化特定階段的特定概念,隨著金融體系融入更多元的科技因素,如智慧機器人、VR、生物驗證技術等,網際網路金融一詞就顯得捉襟見肘了,金融科技的概括性更強,有望取而代之。網貸之家首席分析師馬駿表示,金融科技更偏向於科技,而網際網路金融更多的是指一種商業模式。在一些金融科技企業看來,“金融科技”主要是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網際網路創新技術進行風險控制和平臺管理。

  防範監管套利

  目前,像理財范、積木盒子等平臺都宣佈轉型為金融科技公司。而京東金融、宜信等平臺也定位為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緣何成為現階段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眼中的香餑餑?

  在馬駿看來,網際網路金融公司轉型為金融科技公司有監管套利之嫌。他表示,網際網路金融和金融科技的概念比較模糊。目前,網際網路金融受到了比較嚴格的監管,在資本市場的估值也不理想。一些平臺改名叫科技金融,則可以繞開監管的條條框框。

  以P2P為代表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事件頻發,行業的整體社會聲譽受損,監管越來越嚴格。薛洪言認為,除了受監管和社會輿論等外部環境影響,更為根本的則是行業自身轉型發展的客觀訴求。他表示,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創新和科技因素已經逐漸超出了網際網路的範疇,正逐步成長為名副其實的金融科技企業。但就國內當前的發展階段看,網際網路金融仍然是金融科技的主要體現形式。

  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劉向民倡導有兩個思路,一是嚴格市場準入,二是實現“穿透式”監管。他強調,對於複雜跨界業務要進行“穿透式”監管,透過表像看清業務實質,以業務屬性確定監管要求和監管職責分工,實現監管的全覆蓋,不留空白和套利空間。

  摸清資金來源成關鍵

  “監管機構對網際網路金融和金融科技分開監管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本質上網際網路金融也屬於金融科技,金融科技企業也基本會利用網際網路的渠道開展業務。對單個企業而言,往往既是網際網路金融又是金融科技,可以界定哪個詞更合適,但很難截然分開。” 薛洪言表示。

  在劉向民的監管思路中,凡實質從事法定特許金融業務的,一律須拿牌照。而法律法規尚無準入要求的“缺門檻”業務,需實施適當的事前控制,如設置如技術安全標準、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等準入門檻,向全國性行業自律組織備案,接受自律管理。對於複雜跨界業務要進行“穿透式”監管。

  薛洪言指出,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而言,穿透式監管的實施有助於提升行業透明度,降低潛在風險。馬駿表示,穿透式監管就是要看透互金公司的資金來源、資金去向 ,摸清其所做業務的本質。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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